一、大气环境质量
截止至2022年11月24日,林科所站点,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5%;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PM10平均浓度为4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PM2.5平均浓度为2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臭氧平均浓度为1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2%,同比下降9.7%
截止至2022年11月24日,南昌经开区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PM10平均浓度为5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相比PM2.5平均浓度为2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臭氧平均浓度为16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8%;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2%,同比下降11%。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颗粒物方面,一是聚焦工地源头扬尘管控,督促辖区内建设工地落实好扬尘管控要求;二是抓好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整治,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密切配合,担当负责,共同强化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整治。三是抓好道路扬尘污染整治。要持续开展“马路本色”行动,固化“洗城行动”,严格落实“吸冲扫保”作业要求,优化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人行道冲洗、快速流动保洁”作业模式,确保城区道路干干净净;四是抓好裸土、码头、堆场等扬尘污染整治,加强城郊结合部黄土裸露问题综合整治,对已收储未供应土地裸露黄土实施临时简易绿化或覆盖处理;五是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整治工作,针对企业扬尘整治工作下达通知,督促整改。七是积极响应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工作。区各职能部门实施污染天气管控常态化管理,落实建筑工地、道路洒水、渣土运输、绿化养护、餐饮油烟,道路划线、企业错峰等应急管控要求。八是利用露天禁烧高空瞭望监控系统。加强露天禁烧管控力度,持续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加大露天禁烧的宣传力度。九是强化日常巡查,建立健全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国控、省控站点周边各类涉气污染源的巡查检查,做到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问题发现、交办、处置闭环管理。
在挥发性气体整治方面,一是强化涉气企业监管力度,攻坚VOCs综合治理推进,实施好园区企业VOCs整治工作;二是跟踪VOCs重点企业管控工作,督促完成“一企一策”的编制及落实;三是督察落实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持续跟进晨鸣纸业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气减排成效;四是抓好VOCS企业评级工作,根据企业行业及污染防治水平,评为A、B、C、D级,对评估级别较低如CD级的企业将在臭氧应急管控期间时段实施停产限产,倒逼企业主动提升治理水平,奥克斯、杭萧钢构等企业正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五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印发《南昌南昌经开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南昌南昌经开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巡查调度,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六是督促温室企业填报排放报告,做好碳核查工作,督促辖区内2013—2021年任一年度碳排放达13000吨(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5000吨)的企业(共计22家)填报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昌发电厂开展碳核查工作。七是持续开展柴油车道路监测,联合区交警大队对柴油车库开展路检工作,目前已监测约100辆柴油车。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针对颗粒物管控,在建筑工地方面,发现存在工地裸土未及时覆盖,未按要求湿法作业,洒水抑尘不到位的情形;在渣土运输方面,部分运输工地驶出车辆未全面冲洗,渣土车存在带泥上路,渣土车运输均未做到完全密闭;在道路洒扫方面,国控站点周边道路保洁以洒水为主,重点路段白天保洁频次较低,部分道路积尘较重。在企业监管方面,还有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提出各项深化治理措施还未落实到位。
二是针对挥发性有机物管控,2022年叠加持续高温低湿度、强辐射和低风速的气象影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浓度持续累积,引起臭氧污染,给全区臭氧污染管控带来考验,需对工业源加强管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强化工业废气治理。对全区大气排放重点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监管,落实一园一策,督促重点企业落实“一企一策”治理方案,督察企业大气深度治理,持续开展企业绩效评级和污染应急减排清单更新情况,多调度,多分析,多汇,报持续跟进重点企业减排,加大推进晨鸣纸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持续跟进企业深度治理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强化各类扬尘治理。督促有关单位履行扬尘治理职责,加大巡查力度,落实日常巡查、值班制度;积极推进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突破难点问题督促各类工地、堆场、重点道路、搅拌企业等及时整改,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紧盯露天焚烧系统,提高露天焚烧预警能力,加大露天焚烧宣传和执法力度,全范围、全天候监控,高效准确定位、快速协调处置、涉事人员精准追溯,“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高效监管模式。
加强污染源巡查,持续协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对企业、工地巡查,强化日常巡查,建立健全各部门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国控、省控站点周边各类涉气污染源的巡查检查,做到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问题发现、交办、处置闭环管理。也将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不定期开展夜巡夜查。
加大站点周边洒水力度保障,强化重点保障国控点和省控点周边主干道及企业内部的洒水雾炮作业,确保洒水频次和路面的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