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
(3)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5)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6)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7)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8)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9)相关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压力容器使用证》(储罐)、压力容器充装许可、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0)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范流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企业,要提供运输、接卸、储存、灌装等生产设施清单,提交残液回收处置措施的说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提供与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签订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3、申请流程
4、法定依据
《南昌市燃气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