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切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充分发挥社保补贴促进就业作用,进一步提高广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积极性、稳定性现将做好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或具有我省户籍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我省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在本市实现灵活就业,且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第五条明确的人员范围确定,即“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局均从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城乡贫困劳动力、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社保补贴标准
以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即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标准。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地营业执照,打工照片,缴费发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须提前去银行激活银行卡功能)
2、《残疾证》、《低保证》、失地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五险一金”中有任一险种是单位参保的,则不是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2、在补贴的有效期内本人每年都要按时申报,当年没有申报视为自主放弃,以后不再享受该年度的社保补贴。
3、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必须先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后再申报补贴,并在规定的时间(本年度内)进行申报,逾期系统无法受理申请补贴。
4、原已领取社保补贴三年期满的人员不再享受。
申报方式
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通过赣服通——人社专区线上自助申领。线上:为实现群众“一网通办”,线下: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西大街528号北大科技园一楼大厅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1-8380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