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予以报告,并通过网络公布本报告。
一、概述
现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区管委会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成立了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促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材料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照《南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单位实际,组织编制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部门,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我单位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措施:一是建立了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批发布机制。各部门凡需在网上发布信息,需填写《南昌经开区政府信息报送审批表》,经各部门主要领导严格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在两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信息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互联网)、上网(互联网)信息不涉密”的规定。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南昌经开区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除上政务网站予以公开以外,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于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及时受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发布了《关于印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要求,规范南昌经开区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区管委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我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同时,利用本单位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经开区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2008年度经开区管委会通过各类信息公开网站和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69条,主要涉及办事程序、规范性文件、园区动态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特别是对2008年以来的信息进行了梳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和报送档案管理部门以备查阅,公众可通过网络或联系方式进行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单位2008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南昌经开区管委会通过积极努力、认真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统一,在如何按照公平公正、便民利民、实事求是的要求,明确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方面有待进一步形成共识。二是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化为行政部门的各个环节,形成多项联动方面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加强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方面需要有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参与。三是在推动信息公开与办事公开相结合,特别是推进网上办事,探索网上受理、网上过程查询和网上结果反馈三个环节的实现上有待加强。四是在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统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程序、受理主体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强。五是信息检索技术有待加强。为此,我单位将着重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进一步深化充实南昌经开区信息公开内容。三是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四是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五是扩大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六是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填报时间:2009年3月18日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69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0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61 |
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网上申请数 |
件 |
0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 |
件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