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予以报告,并通过网络公布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ncjk.nc.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昌北枫林大道,邮编:330013,电话:0791-87121139、83805600,传真:83805611)。
一、概述
现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概述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区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区管委会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成立了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查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照《南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编制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和责任部门,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发布了《区管委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两个方案要求,规范南昌经开区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区管委会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三是组建完善区政务信息公开通讯员队伍,通过建立qq群,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收集的广度与深度,并根据条例要求,进行整理发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经开区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关措施:一是建立了对应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批发布机制。各部门凡需在网上发布信息,需填写《南昌经开区政府信息报送审批表》,经各部门主要领导严格审核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在两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信息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规定。二是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98号)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经工管办字[2017]309号)文件,要求各部门按文件要求紧扣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多措并举拓宽政务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三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南昌经开区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除上政务网站予以公开以外,还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公共媒体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对于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受理,稳妥处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
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区政务信息公开通讯员队伍,以座谈会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同时利用本单位报刊、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应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及时编排公开目录并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经开区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2017年度经开区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8条,通过区门户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4553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2524条,通过政务微信平台发布政府信息729条。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财经信息、人事信息、招商项目、行政执法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及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已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收到1条行政复议信息,已按照要求将相关内容对申请人进行公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人民群众关心的行政审批信息需要进一步公开。
2、考核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各职能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各报送信息部门的考核评价机制。
(二)改进措施
1、以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审批、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以《条例》落实为抓手,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档及时送交区档案馆汇集备案,完善政务信息电子档的区级数据库存储与提取平台,初步实现区行政大楼内的集中查询功能。
3、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学习熟悉《条例》和依法有序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建立在数字化基础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工作效率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等制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07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2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2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2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7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8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8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单位负责人:邹源 审核人:胡常发 填报人:周安娜
联系电话:0791-87121139 填报日期: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