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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经开区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2020-12-25 17:30
  • 来源: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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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南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修订南昌经开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洪经工管办字〔2020〕18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意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背景下,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国务院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

三、《意见》的总体要求

《意见》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公开内容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力争2020年底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到2021年底前,全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多元,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专业队伍更加健全完善。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四、《意见》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意见》要求,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对接国家各部委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2、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意见》要求,围绕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25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条目方式细化分类,形成区、镇处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3、编制汇总公开标准目录。《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经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

4、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鼓励各有关部门在落实好25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意见》要求,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

6、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南昌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南昌经开区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7、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意见》要求,建立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转办等处置回应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尽快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要切实发挥好督促协调作用。

8、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喜闻乐见。

9、创新基层决策参与方式。《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并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执行合力。

10、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11、探索推动村(居)务公开机制。《意见》要求,各镇处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公开栏真正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五、《意见》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二是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2020年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纳入南昌经开区绩效考核工作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形成协调联动工作合力。按照《意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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