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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南昌经开区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2020-11-04 09:34
  • 来源: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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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的指导意见》(赣府发[2019]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开展“节地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106号)、《江西省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南昌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南昌经开区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经工管办规〔20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办法》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节地增效文件精神,以改革发展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坚持效益优先、分类施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有力推动我区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办法》的总体要求

《办法》从2020年开始,全区工业企业实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到2023年,建成一套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类分档、信息公开的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制度相匹配的资源要素市场配置和产业创新升级机制,建成企业“亩产效益”大数据管理平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三、《办法》明确的主要内容

1、评价范围。《办法》要求依法取得5亩(含)以上用地的工业企业(生产、制造、加工等),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下企业);电力、燃气、给排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领域除外;以工业名义取得的用地企业视情况适时开展综合评价,单存租用厂房的规上和规下工业企业除外。

2、指标基准值。《办法》要求亩均税收原则上20万元/亩;亩均固投原则上200万元/亩;亩均营业收入原则上300万元/亩;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下降1%;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分别年均原则上下降3%以上;亩均税收、亩均固定资产投入、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按省“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赣节地增效办发[2019]4号)文件原新建县行政范围的按6类地;原青山湖区行政范围的按2类地。

3、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办法》要求,规上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25分)、亩均营业收入(25分)、亩均固投(15分)、单位能耗下降率(15分)、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10分)、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10分)。

规下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80分)、亩均营业收入(20分)。《办法》要求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评价年度数据÷该指标基准值×基本分值。《办法》要求有加减分项、

4、分类评价。《办法》要求,A类为优先扶持类(综合得分85分以上),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B类为激励提升类(综合得分70-85分),是指经营效益较好,但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企业。C类为整治提升类(综合得分60-70分),是指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D类为限制倒逼类(综合得分60分以下),是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

5、特殊情形的规定。《办法》要求有豁免、提档、降档和否决。

6、结果运用。《办法》要求对综合评价出来的A、B、C、D类企业在资金、用地、用电、用能、用水、用气、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

四、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责任分工。

五、工作要求。《办法》要求一是确定企业名单。根据评价范围明确评价对象,确定本年度列入属地工业企业评价企业名单。二是上报评价数据。根据职责分工,国土、税务、统计、环保等部门依据提供的评价企业名单,提供相关数据。三是完成初步评价。根据评价办法对上报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给企业进行校对。四是评价结果反馈阶段。将参评企业初次综合评价结果反馈至各相关企业。企业如有异议,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送至相关职能部门,经相关部门核定汇总后报至区亩评办。五是最终综合评价阶段。区亩评办根据反馈形成最终分类综合评价意见,并上报区工委、管委会研究。六是评价结果公示阶段。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评价结果统一公示。七是做好结果应用。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综合评价结果,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做好资源差别化政策应用相关工作,并形成资源差别化工作总结。八是做好评价工作。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和上报录入等工作,相关辖区要认真做好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基础工作,确保企业用地、用电、用汽、用水、用气、排污、销售、税收等数据的准确无误。对有异议、有争议的事项,由区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厉处置,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九是狠抓结果运用。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形成合力,做好减免、情况汇总等基础性工作,充分应用评价结果,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企业集聚,运用过程中也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各类一事一议情况的发生。要加大对C类、D类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拒不执行差别化政策和存在闲置土地的企业采取综合执法,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十是强化督查考核。区工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及时做好总结,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面评价工作成效,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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