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征收工作,促进我区土地征收报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全区土地征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发了《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报批征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一)法律有规定。《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林业、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征收土地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开展征收土地工作。征收土地工作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部门分工、工作安排、经费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分工等内容”。
(二)工作有需要。2021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后,尤其是2022年6月《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发布后,土地报批征收程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涉及很多程序进行了前移,土地报批前需要完成土地、青苗、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构)筑物调查及协议的签订工作,需要及时落实征地补偿款等材料。为加快土地报批工作进展,明确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需要出台《方案》。
(三)检查有要求。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3]380号)文件精神,由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市级交叉检查”和“省级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开展检查。其中涉及制定征地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占100分中的19分。
二、《方案》起草过程
为做好《方案》起草工作,区自规分局收集整理了近年来部分县区出台的关于土地报批征收工作方案(如青云谱区、新建区、赣州市章贡区等),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结合其他省份的相关做法,起草了《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土地征收的条件、土地征收程序及相关单位(部门)责任分工、部门职责、工作要求五个部分。
其中,土地征收程序共有十四道程序,分别是:
(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公示。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应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乡(镇、街道、管理处)负责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由区自规分局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的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组织听证。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完成后,如需听证,由区自规分局牵头组织听证工作。
(六)补偿登记。
(七)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需分别签订《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集体土地地上青苗、树木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集体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八)核查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及申请材料。
(九)土地征收申请。由区自规分局代区管委会依法逐级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提出征收土地申请。
(十)土地征收公告。由区自规分局负责草拟土地征收公告,报区管委会批准后发布。
(十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土地征收申请经依法批准后,经妥善处理后,个别仍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区管委会应依法作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决定并送达。
(十二)足额支付土地征收补偿经费和社会保障经费。
(十三)交付土地。
(十四)材料归档。
职责分工部分,详细规定了区自规分局、区城建局、区社发局、区组织部、区城管局、区财政局、乡(镇、街道、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在土地征收报批工作中的职责。
四、《方案》的适用范围
在经开区管辖范围内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土地征收报批,适用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