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2日下午,区党工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于立山在区机关5B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4年第18次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区领导张磊、徐慧、贺敏、朱彪、谢浩出席会议,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区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
会议强调,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正式确立和实施,将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不仅加强了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对于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也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范和限制。《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是全国首部针对湖泊总磷单项污染防治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决鄱阳湖总磷污染问题的重要尝试。《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江西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将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和有力法治保障。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条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决策部署,以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为重要抓手,按照省委“大抓落实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对照职责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污,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已邀请公众代表、区融媒体中心等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