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目录如下:
1.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
2.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核发;
3.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4.港口经营许可;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
6.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7.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9.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10.从事大陆与台湾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11.从事大陆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12.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含港口岸线临改变港口岸线使用人、使用功能和使用范围审批)。
办事事项请在政务服务网具体查询:南昌政务服务网市交通运输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