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临空经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南昌临空经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临空经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临空经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洪府厅发[2014]150号文件规定,将南昌昌北机场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南昌临空经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正科级执法机构,管辖区域调整为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直接管辖面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临空经济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质量技术监督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按规定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四)依法承担对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含电子商务)行为和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中介机构及中介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六)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组织开展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等工作。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依法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负责本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九)承担全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职责,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统一协调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管理区内各行业参与国家或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工作,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
(十三)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组织实施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计量认证的监督工作。
(十四)依法承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职责: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全区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单体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及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督和抽检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任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政策、法规和知识宣传、培训。
(十六)承办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 16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 4 人;年末实有人数 16 人,其中在职人员 16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512.52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68.63 万元,较2016年减少 55.51 万元,下降 44.72%;本年收入合计 512.52万元,较2016年增加81.44 万元,增长16.96 %,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491.22万元,占 95.8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21.3 万元,占 4.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 581.1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81.14 万元,较2016年增加94.55 万元,增长19.4 %,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16年减少 68.63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256.89 万元,占 44.2 %;项目支出 324.25万元,占 65.8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67.22 万元,决算数为 54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5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87.72万元,决算数为 4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61 %,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无公共安全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91.2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77.60 万元,较2016年减少130.43 万元,下降73.4 %,主要原因是:2016年补缴了2014年-2016年全局职工的养老保险,补发了自2014年10月工资改革后的奖金和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32.54 万元,较2016年减少63.96 万元,下降66.3 %,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办公经费,2017年将房租费用纳入了专项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6.85 万元,较2016年增减少1.26 万元,下降3.3 %,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为全局人员办理了职工医保,从而减少了医疗费用。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0.41万元,较2016年减少4.33 万元,下降91.4 %,主要原因是:我局2016年已经完成大部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万元,决算数为 8.59 万元,完成预算的 71.6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9.93 万元,下降53.6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68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我局2016年参加了临空管委会赴台湾招商引资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5 万元,决算数为 0.69万元,完成预算的0.46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24 万元,下降82.4 %。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6年 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5万元,决算数为 8.52万元,完成预算的 81.1%,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 4.39万元,下降34 %。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我局2017年公车数减少为3台。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2.9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68.29 万元,下降67.5 %,主要原因是:我局在2017年将房租费纳入了专项费用,并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在2016年已购置了大部分办公设备。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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