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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南昌临空经济区(赣江新区临空组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 “标准地”出让指标(试行)》

发布日期:2020-08-27 12:40:00 访问量: 来源:自然资源分局

经南昌临空经济区党工委2020年第五次会议、管委会2020年第二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南昌临空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印发南昌临空经济区(赣江新区临空组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指标(试行)的通知》(洪临空管字〔2020〕10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根据《江西省“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赣节地增效办发﹝2019﹞4号)、《江西省“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地”实施工作的通知》(赣节地增效办﹝2020﹞5号)、《南昌市“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西省“节地增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标准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洪节地增效办﹝2020﹞1号)、《赣江新区临空组团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赣江新区临空组团(南昌临空经济区)开展工业“标准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新临管字﹝2019﹞83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和临空经济区实际,出台本区域“标准地”出让指标。

二、《通知》明确的主要内容

1.南昌临空经济区(赣江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入与产出出让指标

代码

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14

食品制造业

≥160

≥13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酒、饮料制造业

≥160

≥15

精制茶制造业

≥60

≥4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50

≥11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60

≥8

27

医药制造业

≥290

≥19

33

金属制品业

≥230

≥8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30

≥10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30

≥10

36

汽车制造业

≥270

≥15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70

≥8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60

≥16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00

≥23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200

≥20

注:1.南昌临空经济区(赣江新区临空组团)工业用地类别暂定为第六类地区。

2.参照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中第六类地区指数,表格中未明确的工业项目按照省指导性指标执行。

2.南昌临空经济区(赣江新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与能耗指标

代码

名称

容积率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14

食品制造业

≥1.0

≤0.11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酒、饮料制造业

≥1.0

≤0.16

精制茶制造业

≤0.10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

≤0.10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

≤0.12

27

医药制造业

≥0.8

≤0.17

33

金属制造业

≥0.8

≤0.15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0.8

≤0.09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0.8

≤0.11

36

汽车制造业

≥0.8

≤0.10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8

≤0.08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

≤0.12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

≤0.10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1.1

≤0.10

注:1.容积率根据《江西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确定。

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省级相关部门确定。

3.表格中未明确的工业项目,参照省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与能耗指导性指标执行。

3.其他指标

南昌临空经济区(赣江新区临空组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指标,根据管委会有关会议纪要或抄告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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