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7121025(南昌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部)
通讯地址: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326室, 邮编:330114
项目名称 |
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昌临空经济区杨家湖,综保大街以南,福银高速以北,金山大道以东,金水大道以西 |
建设单位 |
南昌临空经济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淦森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新建性质,位于赣江新区临空组团,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33340.00平方米(约2000亩),其中A区杨家湖公园面积为1002345.00平方米;B区绿化带用地面积为59360.00平方米;C区临江绿化带面积为231180.00平方米;D区福银高速段北段的绿化面积4045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建筑工程、硬质铺装、绿化工程、景观装饰、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相关配套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水污染源来自于工作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赣江,本项目厕所在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未运行前不对外开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喷洒杀虫剂、化肥时应设置警示牌,提醒游客,并且避免在逆风天气下作业。保持公厕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消毒以减少厕所恶臭的环境影响。项目区域垃圾筒内的垃圾日产日清以减少恶臭。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园区内道路车辆,保证交通通畅,并设置禁止鸣笛和限速标志等。同时,道路两边种植的乔木可以有效地隔声以减轻噪声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处理,枯枝落叶等绿色废物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