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镇道路和防护绿地项目用地建设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编号:临空征告(2022)7号
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镇道路和防护绿地项目用地建设
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根据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城镇道路和防护绿地项目建设用地的需要,2022年3月11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张贴至所在的村委会。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需对原《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内容和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道路和防护绿地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
1、所在图幅:涉及H50G076032等1幅图。
2、土地座落:拟征收土地位于南昌临空经济区樵舍镇樵舍村(具体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收土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收南昌临空经济区樵舍镇樵舍村上街头组、下洲尾组、上洲头组等村小组集体土地(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收土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约24.0525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水田4.266亩、旱地16.158亩、林地1.719亩、农村道路0.1665亩、田坎1.743亩(最后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安置政策
采取社保安置及货币安置。
七、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2月22日,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八、有关要求
1、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单位、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2、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3、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或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分局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九、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3日。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空分局
联系地点:临空区儒乐湖大街333号 临空区祥和四路360号
联系人员:杨瑛 李斯龙
联系电话:0791-87378828 0791-86698078
南昌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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