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行审投字〔2021〕28号
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项目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铁东站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高铁东站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推进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20〕172号)、《印发关于南昌市昌景黄铁路暨高铁东站新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洪昌景黄暨高铁东办纪要〔2020〕1号)、《印发关于南昌市昌景黄铁路暨高铁东站新区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洪昌景黄暨高铁东纪要〔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支撑高铁东站周边区域开发,解决高铁东站新区的排涝问题,为高铁东站新区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投资环境,原则同意实施南昌高铁东站新区建设项目—水系综合整治提升工程。
二、项目名称、代码:南昌高铁东站新区建设项目—水系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101-360100-04-01-434179。
三、项目单位: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点:高铁东站新区范围内,东至东站东路、西至昌东大道、北至解放东路、南至昌南大道。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高铁东站新区范围内总干渠、四干渠、六干渠、天祥河、谢埠河、东站河、昌东三路渠7 条水系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渠道工程、初雨截流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工程和水生态工程。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待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明确,资金来源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铁东站及其周边区域建设协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2019]201号)执行,积极争取发行高铁东站及周边区域建设专项债筹集建设资金。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调整的批复。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规和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项目前期手续,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