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汇总2013年度南昌市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区政府”)和南昌市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883757(传真),电子邮箱:ncsdcs@163.com。
一、概述
2013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实施《条例》和《规定》,切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不断将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作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信委、市经济信息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市辖9个县区政府,各市级机关都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除信息公开平台管理配备少数专职人员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工作人员。各行政机关都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到了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2013年,我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一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加大了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九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信息,都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主渠道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重点提升了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要求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环保、交通等各行业,结合行业管理,主动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的信息,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全面推进了公共服务类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依申请公开服务等措施。通过政府网站、《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各机关信息查阅点等信息公开主渠道,公开县区政府、市级机关产生信息,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获取。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努力提升政府网站功能,确保政府网站数据安全、系统稳定,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平台的渠道作用。五是不断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加强信息公开指导,提高答复规范性等,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2013年,我市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工作实际,在前几年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对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及时进行研究,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或指导性意见,不断对完善和细化原有的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下发《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重点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4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针对《南昌日报》等新闻媒体“啄木鸟”小组暗访,发现的少数部门政务网站办事效率低的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了通报批评,给予了相应处理,并与市效能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管理、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通知》(洪效办字[2013]49号)。按照《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对2012-2013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门学习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听取了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今年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审计等21个部门为九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行政审批调整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将保留的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17项、涉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中介服务事项254项,下放(委托)审批的事项240项,在网站上主动公开。同时,印制《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第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简政放权决定》1300册,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免费发放。二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进驻中心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实时录入,网上实时公开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显示屏向社会公布,并设立查询台,供办事群众实时查询审批进程和结果,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积极参与行政审批过程。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网站首要位置公开行政审批受理的事项、受理部门、受理人、办件状态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情况,主动公开办理信息1.97万条。
2、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三公”经费公开方面:一是稳步推进公开内容。自2007年始每年公开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及上年度财政决算报告。2012年,市直各部门将本部门2012年的《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信息向社会公开。2013年市级部门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年度“三公”经费及上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二是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从2007年起市本级及部分县区财政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及上年度财政决算报告,2012年公开范围扩大到市级各部门。县区年度预决算报告全面公开。2013年选取了南昌县、东湖区等县区开展“三公”经费公开试点工作。要求2014年将此工作推进到70%的县区,2015年所有县区全面推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继续完善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通知书公开。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通知书、审计公示等及时公开。二是加快制定《南昌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对审计结果公告的方式、内容、程序进行明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公开的透明度和全面性。
3、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在网站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等,并于每月的后10个工作日定时更新。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政民互动。在政民互动版块设立投诉咨询及反馈、科普知识、安全警示等栏目,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在过去公开一些企业违规广告发布的基础上,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并于2013年7月4日公布了第一批黑名单。
5、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空气质量和水质信息发布更加完善。在继续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监测数据发布的基础上,新增加了AQI实时指数发布,并定期发布空气质量周报,以及空气质量提醒。水环境信息方面,在继续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发布的同时,还按时发布主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受理、审批结果、验收结果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都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按时发布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构建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发布系统,并于10月1日前发布了第一批数据。
6、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对较大事故尤其是省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督办的,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2013年,我市两起省安委会督办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已经全部公开。二是加大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本级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事故统计报告及突发公共事件,每月、每季度、每年对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分析情况。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对上级发来的相关预警信息,立刻在网站上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7、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对政府相关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行了公开;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的力度,尤其是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
8、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征地信息公开方面: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长安置方案公告。并及时将获批征地信息,如批准文件、征地范围、面积等相关信息在网站公布,以便公众查询。
拆迁信息公开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房屋征收规范操作工作流程。将房屋征收和补偿等相关内容,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收部门的工作纪律、监督电话公开等主动公开;二是主动公开征收补偿法规和政策。积极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的解读工作,在媒体和发放的宣传手册上解读有关房屋征收政策,组织相关人员在各征收现场解答各公示结果的疑点问题。
9、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和教育收费。多渠道公开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报考指南、招生地段范围、各类学校招生对象和条件、报名时间和办法。主动公开考生成绩、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二是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在每年春、秋学期开学之前,主动公开全市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经费主要用途,努力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三是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目前,南昌市城投公司、市政公用集团、工业控股集团、南昌旅游集团、江铃汽车集团、南昌银行、江西长运集团、南昌轨道交通集团等8大集团全部设立各自的门户网站,并将企业信息予以公开。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2013年我市建立了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市信息公开办、市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市工信委等,通过联席会议、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了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对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和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市级机关和县区政府按照市里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培训工作。市财政局将《条例》列入局党组中心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市教育局、市商贸委、市科技局、市城管委、市外侨办、高新区、经开区等把《条例》学习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集中学习、座谈研讨等方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地税局、市外经贸委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涵。除运用常规性工作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外,还主动上门服务,主动下到企业了解情况,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法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咨询,协调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南昌县、东湖区、西湖区政府专门聘请专家对《条例》进行讲解,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所辖部门、乡镇、街办等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551个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有:中国南昌网站、南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县区政府网站和市级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各机关信息查阅点、政府热线、微博等主要公开渠道。据统计,南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务微博,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412611条,本年度新增130096条,同比增长47.20%。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公开367908条,本年度新增91901条,同比增长4.84%;政府公报累计公开3215条,本年度新增1080条,同比增长60.71%;新闻发布会累计召开274次,本年度新增122次,同比增长148.98%;县区政府、市级部门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政务微博,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699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因信息公开不当,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本市县区政府、市级机关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441件,2013年新增17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上依申请160件,信函申请14件。所有依申请信息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按申请人的要求予以了公开或答复,答复率100%。2013年同意公开154件;部分公开8件;不予公开2件;非本机关的信息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本市市级机关、县区政府受理的17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都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共有5件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出的行政复议行为。行政复议结果分为维持原行政行为5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1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还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咨询服务约304607人次。其中,通过各类公开电话提供咨询35327人次,通过各种服务窗口提供咨询约264000人次,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信箱咨询约5280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全面、更新不及时,平台数据不同源、公开信息不统一,少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自身建设等还需进一步夯实,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2014年,本市政府将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府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精神,继续深入贯彻《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强化责任,抓好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夯实公开基础;加强督查问责,着力提高实效,发挥好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认真办好热线电话,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本市行政工作透明度,努力增强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
附:南昌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南昌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3年度数 |
同比增减 |
一、主动公开数量 |
条 |
130096 |
47.20 |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
条 |
91901 |
4.84 |
(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1080 |
60.71 |
(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22 |
148.98 |
(四)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数 |
条 |
36993 |
-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件 |
175 |
|
(一)依申请公开方式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98.72 |
2.网络申请数 |
件 |
160 |
-3.61 |
3.信函申请数 |
件 |
14 |
-36.36 |
4.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件 |
175 |
-34.21 |
其中:办结数 |
件 |
175 |
-34.21 |
到期未办结数 |
件 |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件 |
175 |
-34.21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54 |
-37.90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60.0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66.6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
件 |
2 |
-100.0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其他原因 |
件 |
0 |
-100.00 |
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件 |
7 |
250.0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4 |
-20.00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5 |
400.0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400.00 |
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
件 |
0 |
-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数 |
件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