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府服务的文件精神要求编制。2014年度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将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青云谱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461693(传真),电子邮箱:qypzfb@126.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和监察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街办、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全力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青云谱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信息中心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图书馆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各街办、镇(园)、区直各部门也按照“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头”的要求,明确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了相应机构和人员。
(二)健全制度建设。按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建设要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结合本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区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保密审核及责任追究等事宜,并认真组织落实。
(三)强化工作督导。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建立并不断完善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上网信息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区已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各相关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四)提升业务水平。我区政府举办了以会代训的培训班,组织全区信息人员到区集中培训,区信息中心还多次派员到各单位进行一线基层培训,提高了他们信息公开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我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特别是保密审核、公开时限和内容规范问题,举办了答疑会,要求各相关单位制定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流程,建立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台帐。同时在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各相关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和联系方式,畅通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
(五)规范配套建设。我区按照要求在区档案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区图书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查阅点,设置了指示牌,提供了专用的电脑,方便市民通过网上查询信息公开内容。指定区档案馆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各街办、镇、区直单位都分别设立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查阅点,可为公众提供本地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了区内领导活动、经济建设、城市建管、社会事业等相关政务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区本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4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信息八类。其中,概况信息总数586条,本年度新增29条;法规文件总数146条,新增21条;发展规划总数15条,新增2;工作动态总数57493条,新增11601条;人事信息总数127条,新增6条;财经信息总数222条,新增29条;行政执法总数46条,新增1条;公共服务总数25条,新增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区采取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工作到基层的办法,落实部门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效形式,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地向外发布信息,并对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上传。加强政民互动交流。通过区长信箱、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搭建良好的互动交流平台。全年共接受市民各类互动交流1172条人次,并围绕户证、婚育、教育等公众来信常见问题进行了整理汇编,对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并及时公布反馈,较好地实现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网上办事水平。始终坚持把办事服务作为政府网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对政府网站的“办事服务” 和“场景导航”栏目进行了全面升级。同时,对网站上发生改变的办事信息进行了修改,对废除的信息进行了删除,对新增的信息进行了补充。目前,区政府网站共有办事指南150余件,已提供了174个表格供用户下载,为群众提供了比较完整、有针对性的信息和服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审计信息公开。由区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区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区级机关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对财政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时间节点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区级机关将2014年度的预算和决算报告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网站上对公众进行公开。
(二)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坚持以为民办实事、提高行政效率为出发点,我区积极推进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今年以来,市直部门共下放至我区相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45项,取消2项,目前我区区级保留审批事项共计285项,我区已将其中的285项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另外有8个部门单位有单独的网络系统进行项审批),确保了行政审批信息的公开、透明运行,提升了为人民服务水平,提高了区政府行政效率。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公开透明,得到了公众的认可。
(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由相关责任单位成立了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定期搜集、整理、制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明确区食安办具体负责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布,各监管部门及时将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公开公示,强调公开信息应准确、及时、有公信力。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前,认真审查复核,保证信息内容客观、准确、合法。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201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7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4个,做到了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率100%。实施了《青云谱区净土计划2013-2015》行动方案,加强了当前重点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实施了《青云谱区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及其实施细则,提高应对和处置空气重污染日的应急能力,并建立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处理情况信息透明度。
(六)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结合招投标管理有关要求,明确各责任部门单位在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上的任务,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和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业务单位整体工作重要内容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切实作到了每个责任单位部门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都有专人抓、专人管、专人办,形成“领导过问,纪检监督、部门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新格局。
(七)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安监部门工作职责和职能,服务指南及有关工作程序;发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包括领导下基层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等内容;公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14年重点公布了建设施工安全整治行动以及2014年青云谱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情况。
(八)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严格履行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的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并加强征地拆迁补偿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公开工作。
(九)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强化载体功能,对涉及民生的重要价格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功能,重要价格决策出台后,及时在门户网站对政策出台的背景、优惠措施等进行政策解读;三是发挥便民服务功能,及时更新在线办事、便民服务、常见问题解答等栏目;四是提升在线维权功能,组织专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在线咨询、12358物价热线,及时办理、反馈。五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以及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布处理结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我区制定了规范的申请程序,并有针对性地提供了多种申请方式,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供条件。我区在网站上全面公布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设置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表格,群众可以直接在网上按照网上流程,填报相应的表格,进行网上申请,使群众不出门就能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此外,为方便群众申请公开,我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区图书馆开设了公开接待、查阅窗口,开门接待群众申请。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免收公开费用。本区2014年依申请公开信息(含当面、信函等申请)4件。在区政府网站及办公场所醒目处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举报登记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尚未接到任何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件1件,无提起行政诉讼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效率进一步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少数单位的领导思想认识还不够,存在怕监督,不愿公开的思想,不能做好应公尽公。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细”。一些单位在公开的内容中,办事的依据和职责多,公开办事的结果少,公开不够细;三是监督力度不够“大”。部分单位工作主动性不够,习惯于被动接受上级检查,自觉进行自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区针对工作的不足,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推进。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细化内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抓紧抓好。二是健全制度,强化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提高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在方便公众上有新提高。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以及与各周边县区政府门户网的互联互动,实现信息共享,拓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四是深化制度建设,在长效机制建设上有新进步,进一步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生成全过程的机制,以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五是深化基层建设,加大对基层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与支持。对建成后的基层电子政务系统,给予管理与技术上的指导与支持。加大电子政务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对各街办、镇、园,区政府各部门网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努力建立长效专业电子政务人才培养梯队。
八、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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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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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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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87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4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3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9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6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 :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件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7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4 |
单位负责人: 滕作鹏 审核人:吴浩 填报人:熊理凰 |
||
联系电话:88461268 填报日期:201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