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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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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汇总2014年度南昌市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区政府”)和南昌市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883757(传真),电子邮箱:ncsdcs@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实施《条例》和《规定》,切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4〕63号),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公开体系,健全公开机构,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加强对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持续稳步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机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厅作为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以市政府秘书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工信委、市经济信息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督查室。市辖9个县区政府,各市级机关都成立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除信息公开平台管理配备少数专职人员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工作人员。各行政机关都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到了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工作制度完善方面:一是明确了2014年工作重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按照市政府领导意见要求,对2014年的政府信息工作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南昌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59号),明确和细化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重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洪府厅发〔2014〕116号)和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为加强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下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赣府厅发〔2014〕30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发〔2014〕86号),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坚持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读网制度,除市信息公开办公室每天有人浏览信息公开网站外,还要求县区政府、市直机关指定专人读网,了解公开信息情况,及时清理不符合政府网站定位的信息内容等,做到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权威;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将县区政府、市直机关分为五个片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互动交流工作体会等,促进各单位政府信息工作的开展。坚持督促检查,对各县区、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指导纠正,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进行研究探讨,提出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坚持平台创新驱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在充分发挥中国南昌网站、南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县区政府网站和市级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各机关信息查阅点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创新政务公开机制,着力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新媒体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互联媒体作用,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影响力和引导力,使移动互联新媒体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引导网络舆情的重要平台。2014年,我市累计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发布信息13万余条,其中2014年新增10万余条。

(三)开展培训交流活动,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素质。

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要求,我市建立了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市信息公开办、市新闻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市工信委等,通过联席会议、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了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对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对政府网站运用新技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业务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等工作进行培训。同时,县区政府和市级机关,也按照市里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四)突出重点领域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第八轮审改后,我市及时对新调整的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进行更新,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实时录入,网上实时办理,办结情况及时在大厅显示屏向社会公布。2014年6月开始,我市进行了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1月27日下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市共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31项。对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涉及20余家部门、50余项审批事项、百余个环节的建设项目审批分为两大类进行整合和流程再造。

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我市对行政处罚案件依法予以公示。如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令《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名称、被处罚者姓名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等进行了公示,相关信息可以在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江西)网络上查询。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4年,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下发了《关于报送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了我市预算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和方式,由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2013年选取了南昌县、东湖区做为“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试点县区,截止2014年10月,13个县区已全面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我市市本级90多个预算单位将作为部门预算一个组成部分,随同部门预算在财政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府公告、新闻媒体等形式陆续公开。

二是推行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进行公开;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及时公开审计通知书、张贴审计公示。在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审计、财政专项资金及重要建设项目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开,依法、有序、逐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目前,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摘要)。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建立规范的征地审批程序,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征地实施的具体部门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二是推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制定了《关于做好南昌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房屋征收规范操作的工作流程,对应当公示的房屋征收和补偿等相关内容、被征收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征收部门的工作纪律、监督电话进行公开,指导各县、区(新区、开发区)房屋征收部门坚决做到依法公正、“阳光征收”。

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市房管局网站专门设立住房保障专题,及时公开建设信息,向社会公布了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同时全面公开了28项涉及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了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公开招标及招标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了民众的知情、监督权。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学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招生信息方面,市教育局公开了《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招生计划的通知》,对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数进行了明确,对市直属学校的班级数、学生数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财务信息方面,为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市教育局公开了《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春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费纪律进行了公布。

二是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加大了重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管理和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了科研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面向社会发布申报指南和通知,公开征集科研项目,重大项目立项前公示等信息。

三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市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机构环境、医疗服务信息等的公开力度,做好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比如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同步及时准确转发H10N8禽流感信息,对相关信息及时跟进发布,为及时正面引导舆论、消除不实传言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情况,扎实推进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标准信息公开。

5.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项监测数据发布的基础上,新增加了AQI指数实时发布,并定期发布空气质量周报以及空气质量提醒。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进行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都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及时建立了监管信息平台,对8大类31项监管信息进行公开。

二是推进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信息公开。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办发〔2014〕12号文和赣府厅字〔2014〕63号文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督促出资监管企业及时公开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情况,公开出资监管企业在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

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围绕建立“阳光药监”、“透明药监”目标,在面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的同时,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下放县区局行政审批项目共4项。诚信南昌网发布食品药品企业“红黑名单”,主动公开“红榜”28家企业的名称和优秀等级,“黑榜”3家企业的名称、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市政府部门、各县区及部门、乡镇(街办)共474个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有:中国南昌网站、南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及县区政府网站和市级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各机关信息查阅点、政府热线、微博、微信等主要公开渠道。据统计,南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南昌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630272条,本年度新增217661条。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公开470954条,本年度新增103046条;政府公报累计公开4375条,本年度新增1160条;新闻发布会累计召开742次,本年度新增468次;县区政府、市级部门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0898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因信息公开不当,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本市县区政府、市级机关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695件,2014年新增254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网上依申请216件,信函申请35件。所有依申请信息都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按申请人的要求予以了公开或答复,答复率100%。2014年同意公开195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8件;非本机关的信息25件;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本市市级机关、县区政府受理的254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共有36件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出的行政复议行为。行政复议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3件,行政诉讼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部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一些变更了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少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停留在宣传层面上,认为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就是在做政府信息公开,而未真正把公众关心的、需要的信息,高质量、全方位地提供给公众;服务社会公众和与民互动交流的能力尚待增强等。2015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等,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对社会关切的回应工作。紧密结合政府主要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加强解读重大政策,开展交流互动,倾听公众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使公众理解和支持政府工作,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指导和考核。加强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出现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认真研究,深入探讨,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大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把肯公开、能公开、会回应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工作和考核内容,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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