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本办明确秘书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更新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截至2014年底,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本办政府信息17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此外,还通过“南昌新农村建设网”网站公开我办政府信息17条,政务微博17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办未受理一起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办未接到一起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故未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办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本办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群众知晓率不高;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政府信息不够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附件:南昌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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