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由进贤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汇总的2015年度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和进贤县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县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几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5622696(传真),电子邮箱:jxx@nc.gov.cn。
一、概述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绩。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上,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把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多次批示要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等工作;明确要求把县政府门户网站建成一流的政府网站。健全公开机构,规范公开程序,畅通公开渠道,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强化保密意识,持续稳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政府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的关切点,以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所谋、所干、所虑,都明明白白告诉群众。
加强平台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起了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加强培训和考核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一是加强工作培训。二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上公布、电视台公告、下发通知、简报、上墙公示等方式公开信息。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开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开设专门的栏目。将所有的信息转换成电子文档,方便公众查阅下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293条,较上年增长7.7%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的数量、时效性、规范性均有较大提升。
同时也有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平台等形式同步发布相关涉县信息,以便提高便民的服务效率。
其中主要公开的信息有法规文件98条,人事信息25条,行政执法相关信息18条信息,工作动态3527条,发布的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发布的发展规划信息注意了文件的规范性及时效性。建立的公共服务版块主要是包含公民、企业,社会热点等内容,积极的回应社会公众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办理情况
(一) 依申请受理情况
2015年,县政府办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当面申请1件,都按规定时间进行回复。
(二)依申请办理情况
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ems、电子邮件、现场领取、电话告知等方式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县政府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公开的深度不够、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公开载体有待完善等问题。2015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要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不断将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2、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法规规章,建立对应解读机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加强政府热点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提升服务水平。
3、整合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原则,全面整合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成功能齐全、内容充实、标准统一、方便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
进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2015 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049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9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89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1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9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 :涉及国家机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件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8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9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6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40 |
单位负责人:王清华 审核人:洪波 填报人:邬艳红 | ||
联系电话:85622611 填报日期:201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