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政务信息公开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南昌网/ncdoc/zgnc/上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南昌市公管办综合处(电话:0791—83987355)。
一、概 述
2015年,市公管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重点在主要领导亲管亲抓、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全面丰富、公开载体形式多样、公开效果日益提升等五个方面创新举措,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坚定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累计发布信息340条,2015年新增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九类。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重点公开内容:
1、机构信息类:公开了办领导分工、联系电话、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公地址等。
2、人事信息类:公开了办领导职务调整信息。
3、财经信息:公开了我办“三公”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4、其他信息类: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为反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
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中国南昌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专报、宣传材料、文件、新闻媒体和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截止2015年底我办没有任何需要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没有依申请政府信息,故没有产生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办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过去的一年,我办职能处于下属单位被剥离,行政职能未得到进一步落实,处于空转状态。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还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三是还有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信息认识还不到位,除从事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外,部分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公正办理。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2、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进行考核。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对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
3、加大网站建设投入。目前,我办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务网站上有一个专栏,该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为我办政务信息公开主阵地,政务动态、三公经费等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均可公开查阅。另外一个门户网站(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门户网站)因无实际业务职能,尚处于试运行状态,待下一步我办职能落实后再正式运行。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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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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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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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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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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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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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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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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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公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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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 :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件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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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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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 |
单位负责人: 刘卫东 审核人: 喻维辉 填报人:钟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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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83987355 填报日期:2016.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