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我局认真及时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通过南昌市公路局网站、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8552503,电子邮箱:xingzheng@ncgl.gov.cn
一、概述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市公路系统信息,拓展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进行,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制健全
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机关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唐席平、局长万文浩任组长,副局长陈元镖、纪委书记杨玉江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保证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按《条例》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处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专人负责,工作进展有序
为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系统排列,并将各个公开项目按照索取号进行排列,极大地方便了信息使用者的查阅和索取。与此同时梳理并及时在本局网站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认真实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对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规范,重点解决好公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发布内容的完整性,信息目录归类、编码的合理性,按照省、市政府统一规定,规范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政府信息目录”。
(四)加快门户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
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公路局网站,建成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主要特征的服务型网站。南昌公路网上设置了概况信息、新闻动态、政务公开、行业管理、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公路规划、企业动态、专题信息等情况并作了详细的介绍,向社会予以公布了公路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等众多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南昌市公路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690条,其中:概况信息57条、法规文件991条、发展规划68条、工作动态2286条、人事信息91条、财经信息44条、行政执法138条、公共服务8条、年报7条,无其它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快讯、新闻媒体、报纸、公共查阅场所及行政服务中心等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机关在《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公布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办理方式。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本局机关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机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公开了一切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按该《条例》规定,不予公开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机关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本局机关未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热情不高,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宣传,使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流程等加深了解,并以此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严格按照“应公必公”、“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