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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昌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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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昌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和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20151231止。本报告可在南昌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信访局联系(电话:0791-83883502)。

一 概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厅发[2015]74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全局性工作,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聂嘉平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仇海泉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局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年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坚持“合法、及时、准确、便民”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二)建立制度,规范运行。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统一考核,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依法查处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督查制。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处室应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公开的依据是否符合上级政策,公开的形式是否规范,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等。三是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我局作为全市信访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中容易产生大量敏感信息,社会影响面大,为此,我局严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每年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坚决杜绝此类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通过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和交流等活动以及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确保我局机关干部熟悉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四)拓宽渠道,丰富形式。一是通过南昌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政府公报和政务微博等公布信息;我局在国内主要网站如新浪、腾讯、新华、人民网等相继开通了政务微博发布平台“南昌信访发布”,成为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新渠道。同时也在积极进行微信信访平台建设。二是通过市档案局、图书馆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三是通过设置在我局办公楼一楼的《南昌市信访局政务公开栏》,公开主要政务信息;四是对外公布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电话,进行人工答复。比如我局的市长手机、市长信箱、网上信访等平台,既是信访受理平台,同时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强化监督,确保效果。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出台了《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对象、原则、标准、内容和程序,考核结果纳入各处室效能建设日常考核内容。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共360条,其中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32条,政府公报公开数4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数29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0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概括信息、法规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市信访局没有收到有效的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因涉及个人隐私不适宜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内容。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信访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深化公开效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进一步发挥网站、公告、新闻发布会、公共查询机构的作用,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我局将继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南昌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南昌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统计指标

单位

2015年度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4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9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公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 :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开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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