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粮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南昌市粮食局门户网站(http://www.ncsgrain.gov.cn/channels/97.html)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切实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领域信息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拓展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工作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条例》、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以及国家、省、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为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召开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狠抓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们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了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特别加强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对局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报表,2015年财政预算报告、报表以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对局本级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行了公开。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最低收购价价格、委托收购点)等公共服务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重点对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以及国家2015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等重要政策进行了公开和解读。
3、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是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事前监督,对于在市政府信息填报系统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要经过严格把关,首先由部门或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录入系统,再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审定发布。加强事中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小组办公室进行梳理,并责成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二)公开内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通过中国南昌网站主动更新政府信息263条,较上年有所增加。同时,充分利用微博、展板、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重大主题宣传,适时正确引导舆论。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公共服务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232条;法规文件信息10条;人事信息4条;财经信息8条;行政执法信息4条;发展规划信息2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动公开的方式为南昌市粮食局门户网站,联系电话:83986331,传真83986332,e-mail:820067239@qq.com。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还不健全,人员亟需增加等。
2016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根据国务院、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服务作用,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南昌市粮食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