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纳入我局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物价工作总体规划,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现将201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严格审核把关,加大价格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明确公开内容。对物价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各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机构和办事电话、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进行了公开。二是明确公开时间。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对政府相关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进行了公开;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的力度,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
(三)充分运用载体,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内容涵盖公共服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和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资源。二是依托门户网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南昌市物价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各类价格要闻、调定价政策法规、市本级和县区工作动态、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调定价通知公告。三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公众发布价格运行、监管和其他涉及价格的重要事项,营造有利于价格工作的舆论环境。四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指定受理点(局档案室)作用,在受理点放置所有公开的信息文件、目录、指南等纸质文本,供社会各界查阅。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各类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情况。我局采取各种措施,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途径,通过各类网站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情况。2015年,我局为政务信息平台发送信息稿件372条,其中,法规文件信息类18条,政务动态101条,统计数据148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人事任免3条,财政预决算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3条;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价格信息2061条,其中,价格要闻485条,市局动态101条,政策法规26条,房地产价格要闻146条,全国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477条,汽车价格动态55条,三农信息服务103条,国际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102条,南昌市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118条,医药价格动态27条,价格分析53条;通过新浪网、南昌新闻网等网络平台发布政务微博673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微信8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件,未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南昌市物价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