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市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府厅〔2016〕64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便于监督的原则,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联系群众的中枢和纽带,增强政府部门履职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专门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在市食药监局网站进行公布,明确了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保障措施,以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完善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水平,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强力推进食药安全监管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托“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平台,建立了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红黑名单发布机制。将食品药品企业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日常监管信息和企业荣誉信息向社会公开,实施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引入舆论监督,倒逼企业建立质量追溯体系、追溯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截止2016年底,已发布行政许可信息14100条,行政处罚信息400条,行政奖励信息190条。落实省发改委《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赣发改财金〔2015〕1459号)要求,从9月份起,将原来的行政审批事前公示改为事后公开,每周五将本周的行政许可信息在市局政务网站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缩短了企业的取证时间。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本周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药品零售经营许可、食品生产许可等信息,坚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将信息公开。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策解读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监管网络全覆盖和监管职能落实。8月17日,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旭平分析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与任务,对《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详细解读,着重讲解了市、县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以及可能被追责的情形,强调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提高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的认识,切实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既不能乱作为,更不可不作为。及时通过本级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开发区(新区)委托执法公告、督查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履职情况等信息,并通过南昌新闻网运用图片、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发布专家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基层、进社区活动信息,极大地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积极回应社会舆论关注,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邀请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闻通气会,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案件查处情况,对新闻媒体关注的有关问题作出积极回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抽验不合格批次,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有力推进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落实依申请公开
建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了网站维护、信息发布、数据统计、依申请受理等专人负责,件件有着落。积极发挥市局网站的阵地作用,通过省市媒体、网站平台,发布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180条。积极响应舆论关注,对媒体报道的情况迅速行动,进行深入调查处置,开展专项检查。重要舆情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如获悉媒体报道经营无中文标签“越南酸奶”情况,第一时间责成属地监管部门开展调查,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清查,并部署开展全市进口食品市场清查,共立案3起。根据机构改革监管职能增加实际,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做好相关对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截至目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9起,其中:中国南昌网13起、书信6起,均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五、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与省局联合开展12331主题宣传日活动和12331投诉举报网站上线仪式、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和2016年全省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第一届药品安全论坛。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和食品安全开放日、食品安全校园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物品500余件。及时向社会发布野生蘑菇风险预警信息,我市无一例因食用野菜和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今年共接到群众电话、信(函)、网络、走访等各类形式的来电来访共3927起,受理投诉举报510起。
一年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全面不够灵活,有些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今后,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加以改进并抓好落实,保证食品药品监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详实、全面、及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7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件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2645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8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6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5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6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19 |
(一)收到申请数件 |
次 |
1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 |
(二)申请办结数件 |
件 |
1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件 |
件 |
1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 |
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件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685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次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