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江西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南昌市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ncdoc/nczwgk/) “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http://water.nc.gov.cn/)“南昌市水务局”网站公布。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听汇报、专题研究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长李克荣任组长,副局长罗建华任副组长,明确了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部门,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都安排了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立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问责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报送制度
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报送审批制度,做到信息报送有专人把关,领导审批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南昌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工作要求和监督保障措施。
(三)拓展宣传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利用政务微博及时准确的发布信息,回应网民诉求,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二是充分运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水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信息、中标情况等信息,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服务。三是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和公报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四是落实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公布制度,每年2月底完成上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件。到期受理率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共227件。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1、南昌市水务局网站。紧紧围绕我市水务中心工作,及时、准确的公开各类信息。截至12月底,水务局网站发稿227篇。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水雨情信息365条,为公众提供服务。
2、南昌市水务局微博。通过新浪微博,加强与公众沟通。截至12月底,共发布信息265条,其中原创220条,转发45条,回复网民诉求2件,拥有粉丝4.5万余人。
3.政务信息报送。积极向市委、省水利厅报送水务信息。2016年向市委报送水务信息48篇,省水利厅56篇。
4、报刊媒体宣传情况。2016年,通过《中国新闻》、《江西日报》、《南昌日报》、《中国水利·水生态文明建设特刊》、《中国水利报·民生水利周刊》、《新法制报》等报刊宣传水务信息共15篇。
5、南昌市政务服务网。回复市民提出的关于企业地下水收费是否合理、扩建排污口审核需知、改建排污口等问题,为公众提供了政策服务咨询。
(三)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根据省、市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南昌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三单一网”)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三单一网”工作,我局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并通过南昌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市水务局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将市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在南昌市政务信息公开网和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统计表及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做好公众关注热点及舆情解读回应工作。
针对社会关注的水利热点,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城市截污工程建设新闻通气会,就我市截污工程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做出了回应。参加南昌市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主要围绕城区部分路段暴雨天气积水严重、玉带河水质污染等问题进行上线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公开平台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2017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范围,公开透明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有效地公开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水务信息,特别是水利建设领域的相关信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水务工作的知情权。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着力拓展信息资源应用,及时宣传水务服务社会的重要政策举措,努力展现工作成效,提高广大群众对水务工作的认知度,真正做到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
三是重视人员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南昌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