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区2017年政务公开年报
2017年以来,青山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50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98号)文件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一、紧扣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1)在区政务网财政信息版块上,发布、推送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等各项政策措施,对2016年财政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总预算进行公开,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更新了青山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在区政务网统计信息版块上,每月发布月度青山湖区与南昌市主要经济指标对比数据及解读,全年共发布9次。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3)在区政务网财政信息版块上,对全区重大重点项目的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和发布。在项目信息版块上,对全区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公布。(4)创新服务企业新模式,于3月15日开通了“政企直通车”平台,该平台上设立了政策发布栏目,通过平台,企业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到中央、省市区各级出台的惠企政策,并随时可以咨询。抓好政策衔接。全年累计为企业解决问题156个。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1)青山湖区强化对权责清单的梳理和规范,不断优化江西政务服务网平台建设,发布全区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全面实现各职能单位在政务服务网的按规发布和完善。(2)区法制办加强了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在规范全区各单位的“两单一库”的基础上,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3)在区政务网上,发布全区推进工作的优惠政策。随时更新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提高了我区政策透明度,让辖区内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收费信息,有效的制止了乱收费行为。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1)在区政务公开网站上,及时发布全区各项工作动态,尤其是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led照明等社会经济发展领域的新做法、新成效。全年发布动态信息12876条。(2)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与我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系统的对接工作,做好12315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完成了2017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60件的公开工作。每季度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1)发布考试信息。通过青山湖政务网、局网站、“两微”客户端公开发布招聘、遴选等各类考试信息共8次,计48条。(2)强化为民服务。加强了对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进一步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完善功能,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3)推进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食品、药品等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2017全年共抽检农贸市场产品280个批次,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各类预包装食品411个批次。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抽样249个批次,目前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任务996例,器械不良事件125例,均通过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1)通过区政务网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垦危房改造情况。(2)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加大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通过政务网公开了2017年发生的3起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
二、多措并举拓宽政务公开平台
(一)加快政府网站整合。(1)打造统一平台。我区于2017年9月10日下发《青山湖区政府网站整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全区各部门、镇、街道、园区政府网站功能统一纳入青山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管理,要求通过关停、迁移等方式完成各部门、镇街园区等网站的有序整合。新版青山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将于2017年10月底上线运行,全区23家独立网站已于2017年11月25日全部整合到区政务网。(2)健全管理制度。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建立《青山湖区政务网站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青山湖区政务网值班读网制度》、《青山湖区政务网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及报送制度》、《青山湖区信息中心应急预案》、《南昌青山湖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确保网站运营保障机制健全。
(二)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2017年,我区不断推动全区政务微平台矩阵建设,各镇、街、园区,区委部门,区直单位先后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共开通各类政务微博15个,政务微信25个,微信群36个等等,全区政务公开合力进一步显现。区级两微平台推送政务信息6249条,信息发布做到了“及时、准确、权威”。其中,政务微博“南昌青山湖”发布影响力持续进步,全年粉丝净增50%以上(总数已达17万),发布信息4651条,在全市政务新媒体平台排名中跃居全市前十。政务微信“南昌青山湖”建立内容审核制,最大限度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权威性,发布信息1460条,影响力持续攀升。
(三)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围绕区政府重要会议、政府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017年共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党的建设、“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城市建管、教育民生,生态环境等热点问题。开展了由中国新闻社、世界华文媒体联盟组织的“行走中国-2017世界华文媒体江西行”活动采访团来青山湖区集中采访活动,来自美国、荷兰、加拿大、奥地利、南非等世界五大洲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位华文媒体深入我区企业、园区采访文化产业以及led产业发展。不断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邀请省市媒体参加并报道全区重大会议,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三、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公开实效
(一)探索设立政务公开公职律师。全区各单位按照要求,均配置了法律顾问,在政策拟订、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等方面,实现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
(二)探索建立政务公开专家库。充分利用网络通讯员资源,广泛收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专家、学者资料,并就专家解读等工作做好了沟通衔接。全年发布回应解读信息179条。
四、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一)选好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高位推动。根据《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湖政字[2017]25号),明确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区政务网上进行公布。下发《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山湖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湖政办字[2017]15号),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全面覆盖。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办发[2017]28号)的要求,各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的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我区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2017年9月15日,在区政府6楼西会议室举办了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由区信息中心组织授课,对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直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
(三)深化政务公开考核。(1)不断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的力度,制定了《青山湖区政务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下发《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湖政办字[2017]37号),建立了定向通报制度,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牵头,会同区信息办点对点通报有关地方和部门,相关整改处理情况于通报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区信息办。全年对各单位下发网站整改告知单79张,整改到位率100%。(2)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2017年7月,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办发[201]28号),明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根据《关于开展青山湖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2017年下半年度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湖考办字[2017]7号)的考核内容,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全年考核任务。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年 )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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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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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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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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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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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68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65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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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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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4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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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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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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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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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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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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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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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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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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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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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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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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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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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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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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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39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9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4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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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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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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