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改委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根据《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南昌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南昌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现由党组书记、主任张小飞同志担任组长,成员为赖育雷、钟坚、何彦军、邓峰、雷进先、陈瑛同志。指定发改委办公室作为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指定了专人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制度和审查流程
按照《条例》要求,我委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主动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根据《2017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具体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对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进行了任务分解,以事项办理通知单形式下发文件,制定了《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等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合法合规,不泄露个人隐私和国家秘密。
(三)提高服务质量和公开时效
按照市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平台之外无审批”,全面启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全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备案,动态调整平台事项、权责清单,及时更新办事指南,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重新梳理我市本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二是积极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工作,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推进我委行政许可相对集中改革相关工作,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熟悉审批政策、规范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三是继续强化窗口建设,完善窗口制度、强化审批纪律、严格审批程序,充分发挥窗口“一站式”服务功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由窗口进出,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所有受理的事项全部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218条,本年度新增715条。
|
总数 |
新增 |
年报 |
9 |
1 |
概况信息 |
61 |
2 |
法规文件 |
4110 |
325 |
发展规划 |
20 |
2 |
工作动态 |
918 |
368 |
人事信息 |
35 |
5 |
财经信息 |
65 |
12 |
另外回复“主任信箱”、“在线咨询”、“建言献策”及“依申请公开”总数498条,新增82条,我委公开的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一)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为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的意愿和动力,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2017年7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取消《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承诺书》办理环节。同时,废止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承诺书(2012版)>的通知》(洪招联办[2012]3号)和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简化工程项目总承包申请程序的通知》。
二是严格执行招标公告发布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指定《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新法制报》、《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二)依规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2017年度市发改委通过依申请公开受理了38件信息公开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告知其内容,没有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针对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公开的信息质量还不够高等问题。2018年我委将按照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面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涉及发展改革工作的重大政策、规划、方案等进行宣传和解读。
二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打造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年 )
填报单位(盖章): 南昌市发改委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327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327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6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33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9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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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