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由南昌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年报中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昌市统计局网站(http://www.nctj.gov.cn/)下载。
一、概述
南昌市统计局按照《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2017年全市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及时、准确、高效的信息公开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南昌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南昌统计信息网、市统计局内网、微信微博、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介绍统计知识、提供统计信息、展示统计成果,充分发挥了统计信息服务于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统计的公信力,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南昌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48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件。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的信息如下:
(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470条。
我局通过中国南昌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文件、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信息。在中国南昌网发布信息1284条(其中:快讯1061条,分析211条,公报12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405条(其中:统计数据1283条,政务动态73条,人事信息11条,财经信息9,行政执法8条);在南昌统计信息网上发布信息2470条(其中:统计要闻975条,最新发布1094条,分析219条,公报11条,政务公开25)。
我局通过《南昌统计信息网》公布了南昌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包括: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南昌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等。主动公开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另外,我局在南昌市统计局内网上发布信息3009条(其中:动态1212条, 快讯1537条,分析241条,文件通知14条,工作研究5条,公报11条,学习园地3条);省统计局采用信息1061 条;市委办、市政府办采用信息256条,其中:市政府约稿14篇,市委《南昌信息专报》采用3篇,市领导批示1篇。
(二)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16条。
(三)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49条。
(四)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报刊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为57条,其中:《南昌日报》发布信息33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按照法律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包括受理地址、邮政编码、受理时间、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内容;申请的提出方式,包括申请表下载地址、申请方式和要求等内容。我局通过依申请公开(包括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南昌统计信息网)受理了55件信息公开申请,均按照申请人要求做出适当形式的公开并予以答复,网友比较满意,没有发生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南昌市统计局公开了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市纪委驻市统计局纪检组0791-83883521),受理社会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无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数、诉讼数和投诉数等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局通过《中国南昌》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南昌统计信息网、市统计局内网、微信微博、报刊媒体等渠道发布的信息数量比2016年有大幅度提高,但还在理论学习、制度建设、公开领域等方面存在问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制度建设有待完善,公开领域有待宽广,工作力度有待加大。2018年,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的特色和优势,配合深化统计改革重要工作任务,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监测研判;关注热点问题,提高分析能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的重大、敏感问题,加强统计课题研究;通过市局内外网、微信微博、报刊媒体等渠道,发布统计公告,加强数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2.组织学习《条例》、《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照条例,做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按要求公开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继续定期对本局各处室和县区的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县区信息报送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县区进行上报前审核,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3.积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结合统计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创新,调整网站栏目,提供丰富的数据信息,提高服务时效;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重点领域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重大统计工作、统计财政预决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检查;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疑惑等做出及时回应,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和权威性,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完善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南昌市统计局
2018年2月1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年)
填报单位(盖章):南昌市统计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248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7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9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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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5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4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4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