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8号)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赣府厅明〔2018〕8号文件的通知》(洪府厅明〔2018〕8号)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有关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50号)要求,按照便民、惠企、高效的原则,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一)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会议就做好政府信息宣传报道和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园区群众和企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17年,我区官方网站统一发布信息241条,未有发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现象发生。
(二)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国家、省、新区、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区要求管委会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信息动态的信息报送,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条信息,并由办公室信息员统一负责整理规范,更新发布至网站,同时,办公室将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定期统计通报,促使各部门、单位自觉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
(三)落实网站信息建设管理普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我区严格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指标》要求,对管委会官方网站的使用、维护、更新、互动以及信息准确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核对、规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建立之初,就严格按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充分做好了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和园区企业的特殊信息需求的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由于我区官方网站建立时间较短,且我区不承担社会管理职责,故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企业和群众的相关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属免费公开不涉及收费,凡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且属于我区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无偿提供。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发挥了政府信息的高效服务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和渠道较为单一,网络传播影响力有限。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加强,官方微信公众号尚未开通,未形成新媒体传播的矩阵效应。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2018年,我区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在制度、平台、内容、人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内外联动,在发挥媒体平台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打造多媒体信息公开格局。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内容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将在“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nclk.nc.gov.cn/)全文公开,相关事宜请与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399号;邮箱:330000,电话:0791-97311552,电子邮箱:nclkjjq@126.com)。
附件:南昌临空经济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2月1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南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24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的信息列为1条) |
条 |
24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241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17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7230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1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