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 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 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主管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委、省政府信访局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重要的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完善有关政策、规章的建议。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到省、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市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四)研究、起草有关本级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本市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
(五)了解并掌握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2019年,全市信访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变革,不断提升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用,为我市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适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积极适应国情、省情、市情的变化,在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上出新招、出实招。结合打造“五型政府”和深化作风建设整治“怕慢假庸散”等行动,继续加强信访系统作风建设,不断增强信访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作为意识。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南昌实践,以开展创建“三无乡镇(街道)”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和信访工作水平;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知名人士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处信访案件;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实现以调止纷。
二是用好大数据增强预见性。充分利用信访大数据平台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实效性。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的社会矛盾风险因素,看准时机、抓住要害、把握关键,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积极建言献策,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特别是要通过分析研判,推动解决房地产、集资融资、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普遍性问题。要总结分析经典案例,建立典型案例库,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处置群众到省、来市集体访工作的指导。
三是建立新机制加强法治化。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在继续抓好当前运行效果较好的文件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推进诉访分离、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加强督查考核等方面的配套工作机制。同时,要整理汇编信访业务规范性文件,印发给各县区各部门,以更好地发挥文件指导作用。
四是压实责任制提高化解力。按照“权责分明、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包案担责等责任,推动领导大接访,抓好问题大调处,实现社会大和谐。要特别围绕把责任压实在县区,甚至推动下沉到乡镇(街道)一级,建立信访责任约谈制度,继续强化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管理等方法,使得矛盾能够预防和化解在基层,减少问题上交、信访上行的现象。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产生问题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五是规范业务流争创省一流。以提升信访事项“三率”为抓手,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强化运用跟踪、会商、调度、通报等方法,着力提升基层和市直部门的信访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水平,争创信访事项“三率”全省一流水平。同时,以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办理,进一步提升来访接待水平,努力打造一批在全省出特色有亮点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属局本级。其中,行政机关1个;编制人数为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数38人,包括行政人员3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 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82.84万元,比上年减少177.73万元,下降13.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0.02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万元,增长1.15%;“上年结转”162.82万元,比上年减少190.62万元,下降11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282.84万元,比上年减少177.73万元,下降13.8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82.8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4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万元;项目支出700.02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00.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116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9%;商品和服务支出117.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项目支出700.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2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2.89万元,增长1.15%;。具体支出情况是: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56.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信访事务3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住房公积金34.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购房补贴10.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59.52万元。较上年增加38.16万元,增长2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物业费和政府采购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2.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4.6万元,工程预算20万元,服务预算2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车改,故部门车辆为0。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4个,涉及资金54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编制人数43人,实有人数38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1282.84万元,较上年减少177.73万元,下降13.85%。
其中:财政拨款1120.02万元,较上年增加12.89万元,增长1.15%。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282.84万元,较上年减少177.73万元,下降13.8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00.02万元。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委信访局(南昌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信访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