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概况
一、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单位主要职责
二、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是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市委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等要求,认真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入户调查等工作;负责市民投诉电话、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等意见建议诉收集整理,落实反馈等工作”。传播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南昌文明网的建设和维护、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精神文明建设典型宣传、相关业务培训。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等要求,认真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部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编制人数1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15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22.13万元,比上年增加51.61万元,增长1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13万元,比上年增加51.61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22.13万元,比上年增加51.61万元,增长19.1%。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99.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9.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9%;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22.13万元,比上年增加51.61万元,增长19.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22.93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减少5.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压减办公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
无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本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费以及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他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