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传播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南昌文明网的建设和维护 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 精神文明建设典型宣传 相关业务培训。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扎实推进日常实地督查工作;2、加强创建资料常态化收集工作;3、开展创建工作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无内设科室,单位编制人数16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6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53.07万元,比上年增加30.94万元,增长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0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353.07万元,比上年增加30.94万元,增长9.6%。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3.0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0.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0.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0%;商品和服务支出52.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占支出预算0.0%;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3.0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6.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住房保障支出29.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0.0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00万元,工程预算0.00万元,服务预算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休退(项):反映事业单位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