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理处)、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红谷滩新区文明单位的创建和管理,充分展示新区近二年来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单位,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加大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力度,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纵深发展,经区工委研究决定,今年将开展2017-2018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申报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加快红谷滩新区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通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营造昂扬奋进的浓厚氛围,为推动红谷滩新区大建设、大发展提供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一)文明单位推荐范围:
1、红谷滩新区行政区域内(含市政府驻外单位)能独立开展社会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驻昌单位等均在创建文明单位行列。
2、实行经济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需单独申报文明单位(未申报的不得与其上级单位共同享受文明单位待遇)。
(二)文明村镇推荐范围:凡是符合红谷滩新区文明村镇评选标准的镇(处)、村,均可申报。
(三)文明社区推荐范围:全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社区均可申报。
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实行届期制,每两年评选一次,上届表彰的单位需按现行评选条件重新申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此次评选严格按照《红谷滩新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红谷滩新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红谷滩新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制定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视社会舆论和群众评议,注重考察创建实效,确保评选质量。
2、注重辐射带动作用,向创建先进倾斜。加大社会经济发展成绩突出单位的推荐比例,注重向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系统和地区倾斜,向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倾斜,向新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延伸。优先推荐在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创建文明城市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
3、力戒形式主义,突出创建实效。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防止形式主义。在评选过程中,应广泛征求与充分尊重有关专业部门和职工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不搞重复考核。要注意提高考核效果,减少考评次数,不做表面文章。
四、工作安排
1、自查申报(4月10日—4月20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申报单位对照《红谷滩新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红谷滩新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红谷滩新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估测评,认为符合标准条件的,向所在街道、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市直部门直接向红谷滩新区党群部提出书面申请。
2、组织推荐(4月20日—4月30日)。各镇(街道、管理处)对申报的单位组织初审、并统一征求同级纪检、综治、计生部门意见,并由上述三个部门分别出具正式的相关意见函后,向新区党群部推荐上报。
3、考核公示(4月30日—5月20日)。区党群部将组织人员对各街道、管理处报送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进行考核。(新申报的单位进行逐一考评,上届文明单位继续申报的按照20--30%的比例进行抽查)。区党群部将研究确定后的候选名单在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反映和群众意见,反馈意见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4、命名表彰。公示期满,经区工委、管委会审议同意后,以区工委、管委会名义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管理处)和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把申报推荐工作作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创建,务求实效。要通过推荐评选进一步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使创建文明单位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成为深入推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共建文明、共铸诚信、共创和谐的过程,从而在全区掀起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的热潮。
3、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申报推荐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单位推荐上来。
4、材料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上报一份本单位2017-2018年来所获县(区)级以上奖励情况及工作概况(千字以内)、申报表、相关意见函。申报材料由各镇(街道、管理处)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红谷滩新区党群部宣传处。相关考核资料可在红谷滩新区门户网站(http://hgtzw.nc.gov.cn/hgt/xwdt/002005/)公告公示中下载。联系电话:83838675。
附:1、《红谷滩新区(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申报表》
2、《红谷滩新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3、《红谷滩新区文明村镇测评体系》
4、《红谷滩新区文明社区测评体系》
5、《红谷滩新区(2017—2018年度)文明单位和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申报汇总表》
中共红谷滩新区工委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