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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征收,请问如何进行补偿?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2-19 16:19:06 浏览量: 字体

       (西湖区信访局)常见民生问题

一、群众类别/企业类别:

房屋征收

二、适用对象:

群众

三、问题:

房屋被征收,请问如何进行补偿?

四、答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洪府厅字[2015]91号关于南昌市旧城(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之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条款进行征收。如有疑问,请与区房管局联系。

五、联系单位:

西湖区信访局

六、办公地址、时间:

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联创中心一楼

七、联系电话:

8659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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