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担保保证金的缴纳
按照房地产开发商(担保公司)、受托银行和中心签订的“三方协议”所约定的方式、比例和程序缴纳。
二、贷款担保保证金的解付
1、由房屋建设单位提交加盖了贷款发放银行公章的房屋他项权证复印件或结清证明给中心个贷科,个贷科贷后管理岗在中心个贷管理系统中录入贷款抵押信息或核实结清情况。
2、房屋建设单位将填写好的解付申请表和解付明细表提交给中心个贷科,同时办理受理登记手续。
3、个贷科受理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对录入完房屋他项权证号,同时查询房屋建设单位贷款户逾期情况。
4、个贷科贷后管理岗对受理人员核对录入信息及查询情况进行复核并确认签名。
5、个贷科贷后岗将资料提交给个贷科负责人审核签名后传递给稽核科,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4、5步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6、稽核科贷款结算岗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解付金额的审核,经稽核科负责人复核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传递给个贷科,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7、房屋建设单位接个贷科通知后到个贷科领取已审批完的解付审批表并到财务科办理资金划转。财务科接到资料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