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
(2)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
(4)有居住房屋(含保障性住房)再购买商品住房、非居住类房屋或者自建房屋的;
(5)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配合低保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经济状况的;
(6)国家和省规定不得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其他家庭。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员(在校就读学生除外),以及有赌博、嫖娼、吸毒、参与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享受低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