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我市印发《南昌新“人才10条”》,进一步提升人才政策竞争力和精准性。新“人才10条”中对于青年人才申领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等有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时长须达6个月的要求,至今年4月24日,第一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开始申领补贴。为此,日前,我市印发《南昌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等6项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细化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和申报流程,予以公开,方便青年人才第一时间申领补贴。
养老保险和同期工伤保险累计缴费满6个月可申领
值得一提的是,新“人才10条”中创新推出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支持青年人才在昌安居乐业。《实施细则》指出,申报租房补贴的须为已按新“人才10条”规定成功领取生活补贴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时,承租房具有新“人才10条”政策印发之日起的有效商品房租赁备案登记凭证,且承租人与申报人为同一人。
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1万元,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其中:养老保险和同期工伤保险累计缴费满6个月,经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一笔;养老保险和同期工伤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经再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二笔。
在大众最为关注的生活补贴上,《实施细则》指出,申报条件须为新“人才10条”印发之日起,首次来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
同时,要满足自新“人才10条”印发之日起,首次在昌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的要求,首次缴费实际到账时间为计算在昌参保缴费的起始时间。
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每人10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每人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每人1万元。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其中:养老保险和同期工伤保险累计缴费满6个月,经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一笔;养老保险和同期工伤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经再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发放第二笔。
此外,领取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要求,申报人须为已按新“人才10条”规定成功领取两笔生活补贴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并满足新“人才10条”印发之日起,在南昌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条件。
领取三类补贴须经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审核
这些补贴申领的具体流程如何呢?记者了解到,与之前不同的是,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的申领,须经过申报人社保缴纳单位审核。
具体流程上,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使用社保卡在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或“昌通码”平台注册,登录后确认或补充填写个人信息,并向其当前社保缴纳单位提出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业务申请。社保缴纳单位通过江西省可信身份认证或CA认证登录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对个人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推送至系统平台。此后,系统平台针对各单位推送的信息进行智能审批。审批通过后,系统平台自动拨付补贴资金至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实现“免批秒兑”,并将兑现情况反馈至其社保缴纳单位;审批未通过的,系统平台向个人和其社保缴纳单位反馈原因。
此外,同批推出《实施细则》的还有供岗补贴、博士后在昌入站并留昌就业补助资助、人才创业团队来昌创办企业补助资助项目。
供岗补贴的标准为全日制博士5000元/人,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3000元/人,全日制本科及技师1000元/人。符合条件的驻昌企业可通过江西省可信身份认证或CA认证登录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申请供岗补贴。博士后在昌入站并留昌就业补助资助由市人社局根据全市年度人才工作部署,适时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材料要求等,开展资助和补贴工作。人才创业团队来昌创办企业补助资助根据相关申报通知,由人才创业团队所在项目执行企业在南昌“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