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类别/企业类别: |
社会保障 |
二、适用对象: |
群众 |
三、问题: |
能不能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
四、答案: |
有三种特殊情况可补缴:一是符合赣人社发[2013]58号文件规定的补缴;二是经人民法院或者劳动仲裁裁定,由用人单位为其员工按规定补缴;三是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为全体员工按规定的补缴。除以上三种特殊情况,《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即2011年7月1日后首次参保时不能往前补缴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和人社部令第13号)。 |
五、联系单位: |
南昌县社保局 |
六、办公地址、时间: |
地址:澄湖东路799号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七、联系电话: |
85713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