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发挥职工医保门诊医药费用保障功能,根据《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洪医保发〔2024〕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将南昌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池湾路店等85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现对名单予以公布,供广大参保群众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791-86639737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4日
为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发挥职工医保门诊医药费用保障功能,根据《关于转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洪医保发〔2024〕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将南昌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池湾路店等85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现对名单予以公布,供广大参保群众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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