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住建字[2022]5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
为做好我市《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宣贯工作,我局制定了《南昌市住建局<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3日
南昌市住建局《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我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和落实我局的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大《办法》宣贯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及物业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根据《南昌市<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办法》的宣贯,推进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推动相关业务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督促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预防较大火灾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中旬)
组织召开《办法》宣贯的动员大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办法》的宣贯活动,将《办法》宣贯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科室和属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具体宣贯《办法》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扩大宣贯范围;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要在各自行业领域广泛开展《办法》宣贯动员,扩大宣传发动的影响范围,明确各自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阶段:集中宣贯阶段(1月中旬至下旬)
将《办法》的宣传学习列入局党组会议的学习内容,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局领导深入学习《办法》的各项规定。通过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传《办法》及政策解读;制定《办法》及解析视频的二维码链接,在局办公大楼宣传栏、电梯口、办事窗口张贴二维码;发动全局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全体成员通过微信、微博、QQ等网络途径分享链接;将《办法》制定成小册子,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传阅、学习,在局办公大楼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办法》内容。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要制定《办法》宣贯实施计划,采用多种方式扩大宣贯范围,要在企业内部常态化开展《办法》的学习宣贯,在企业宣传栏、电梯口张贴《办法》宣贯信息,在建设工地或项目大门悬挂横幅标语,切实明确和落实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循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单位应当设置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指导业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1月下旬)
宣贯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将宣贯活动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做法与成效进行推广,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能够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条文的具体内涵和要求,明晰自身的职责和承担的法律责任,真正将《办法》运用于指导具体工作中。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办法》宣贯活动。
(二)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办法》宣贯工作责任落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对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宣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相关业务科室要督促行业领域内相关企业抓好《办法》宣贯工作落实,并要多进行互相学习交流,认真做好宣贯总结,将好的宣贯方法大范围推广。
(三)务求实效。要坚决防止上热下冷的现象,把宣贯工作的重点下移到一线工作人员,要全面发动各企业开展《办法》宣贯,形成上下呼应、相互联动的管理格局。要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把宣贯《办法》工作走深走实,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