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缓解我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优化交通组织措施,保障道路有序、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对以下道路实行机动车全天候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经堂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经堂路支路(苏圃路→经堂路)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东桂路的顺外路口至玉带河桥口段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景河路的玉带河桥口至顺外路口段只允许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师大南路的北京西路口至师大南路54号南昌手表厂门口段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师大南路的洪都大道口至师大南路54号南昌手表厂门口段只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肖家路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汤家园巷只允许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对花园角街由原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调整为: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三、对下水路由原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调整为:全天候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19年12月22日起实施。
四、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