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和中共江西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在首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探索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第二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国家和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落实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的战略部署,面向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重点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并为应用型高校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
(二)申报条件
1.办学定位合理,服务产业发展。办学定位符合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服务区域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除教育部要求重点支持的领域外,对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中提出的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予以重点支持),相关产业已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
2.前期基础扎实,建设成效突出。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示范性特色学院建设管理办法》(教高厅〔2022〕2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23号)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3.组织模式创新,多方协同联动。能够充分发挥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形成了分工负责、全员协同的责任体系,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推动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创新发展。
4.支撑保障有力,建设投入持续稳定。构建了多元稳定投入机制,设有长期性专项资金保障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合作企业(行业协会、园区)为人才培养提供了稳定的经费支持和实践资源。高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学院政策支持。
(三)申报流程
1.制定建设方案。申报高校按照要求制定学校层面的《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见附件1)。预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按照要求制定学院层面的《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见附件2)。
2.制定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申报高校从基础条件建设、管理机制建设、软硬件资源投入、教学改革成效、产学研合作成效、人才培养质量成效、社会服务能力成效等方面,制定2023-2026年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见附件3)。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内容完成情况将作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遴选、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具体可参见《江西省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4)。
3.提出申请。各推荐学校经本单位研究通过后,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纸质稿和电子稿材料,提出立项申请。
4.论证立项。由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团队,对各高校的申请材料进行论证和实地考察。
(四)申报数量要求
申报高校对本校建设的产业学院进行择优推荐。原则上每所高校推荐现代产业学院重点项目的数量不超过1个,要求独立组建且正式挂牌运行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推荐培育项目的数量不超过两个,要求独立组建且正式挂牌运行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已获批首批省级培育项目的现代产业学院可以申请第二批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高校于2023年10月20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A4纸双面打印,一式10份)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只接受EMS方式寄送),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邮编:330038)。电子稿材料(含加盖学校公章PDF版、Word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含以下内容:
1.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
2.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另提供佐证材料1份(单独装订成册);
3.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
4.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5.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学校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6)。
四、项目管理
1.加强科学指导与管理。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将协同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建设高校,成立省级产业学院建设专家委员会,加强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及运行的科学指导与管理。
2.制定工作计划与方案。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周期为四年。申报高校须对立项的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按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核。
3.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考核为办学条件好、经费投入充足、育人成效显著的重点现代产业学院,持续予以经费和政策支持;对考核为办学条件不够、经费投入不足、育人成效不好的重点项目,第一次实行黄牌警告制度,第二次撤销省级重点产业学院称号,取消相应的支持政策;对办学条件不够、经费投入不足、育人成效不好的培育项目,直接取消培育资格。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吴山,0791-86766223、邮箱:1486759733@qq.com。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王锐,0791-88915156。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李莹,0791-88916513。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3日 2023年9月23日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