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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昌市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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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南昌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南昌市中高端住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中高端住宿业[]在促进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城市品牌形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助推“文化强市”和“旅游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省会引领战略,推进“一枢纽四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空间布局、丰富住宿业态、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南昌中高端住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唱响“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天下英雄城——南昌”的城市形象品牌,推动住宿业发展量质齐升,为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住宿业结构更加优化,竞争环境持续改善,创新动力更加充足,服务水平明显进步,在省内外具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高端星级饭店、知名品牌饭店和品牌民宿数量持续增加,精品型中端饭店快速增长,商务、会议、休闲、度假等饭店数量充足且结构合理,各县区饭店布局更加科学。力争五星级饭店达8家,四星级饭店达30家,绿色旅游饭店达40家,高等级旅游民宿达10家,全球前五十强高端品牌达10个。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布局,构建中高端住宿业集聚空间

各地要将住宿业发展纳入城市及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以市场为导向,明确发展重点,科学制定战略,以区域经济优势和旅游特色为依托,以中高端饭店布局为重点,引导住宿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加快形成“一核双轮四片”的中高端住宿业产业集群。其中,红谷滩区打造成都市型商务会议饭店核心区;高新区、青山湖区打造成以文化创意为主题的商务度假饭店驱动轮;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青云谱区打造成以文化体验为主题的商务会议饭店驱动轮;东湖区、西湖区打造成以文化休闲为主题的城市度假饭店集聚片区;新建区、经开区打造成商务旅游饭店和乡村精品民宿集聚片区;湾里管理局、安义县打造成乡村生态文化民宿和商务旅游度假饭店集聚片区;进贤县打造成商务会议饭店和乡村特色民宿集聚片区。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二)品牌引领,建设一批中高端住宿企业

加大住宿业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高端饭店品牌进入南昌,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头部民宿品牌进驻,支持中端饭店品牌在南昌布局运营。引导和培育一批总部住宿企业。鼓励、支持本土中高端饭店集团加强本土文化植入,开展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培育打造酒店“吸引物”。开展“年度全市住宿企业服务品牌十强”评比活动,培育优质示范企业,促进住宿业转型升级。围绕在建、拟建大型房地产项目、城市商圈、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特色小镇、户外运动基地、酒店公寓等,支持通过入股、引入管理等模式,新建一批中高端品牌饭店。充分挖掘和盘活现有城区老旧商业体、酒店式写字楼、酒店公寓等住宿资源,通过政策引导、招商推介等方式,改建、扩建一批中高端住宿业新业态。加强对新建、改建饭店品牌创建指导,鼓励新建、改建饭店、民宿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取得相应等级。支持现有等级饭店通过更新、改造,提升服务,保留等级、提升等级。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数字赋能,提升住宿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加快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及5G、北斗系统、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在住宿领域的应用,加快住宿业数字化配置、智能化改造,督促做好数字化运营、数字化服务,评定一批智慧旅游饭店。加大在线旅游平台、酒店集团等数据资源的开发力度,指导企业产品研发和运营管理。支持通过本地特色发掘,核心IP和沉浸式场景打造,推出一批网红饭店,全新升级住宿体验。运用数字化技术打造“一店一码”[]云监管平台,畅通住客意见反馈渠道,培育住宿业社会声誉和品牌形象。推动住宿企业上限入统[]工作,强化对住宿设施的建设、运营及发展方面的监督与培训指导,做好住宿业信息安全管理与风险预警能力建设,深化信用监管,推进精细化、精准化治理。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四)软硬兼修,全面提升住宿业品质

鼓励中高端饭店积极开展对标提升、自查整改工作,加大设施设备保养维护力度,分类分级提升住宿建筑物外观、内部功能布局、共用系统、前厅客房、餐厅卫生、无障碍设施等硬件设施。加强与金钥匙国际联盟合作,提升住宿业服务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住宿业文化建设,提升住宿业整体吸引力。制定《南昌市住宿业服务基本规范》,引导南昌市住宿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服务质量饭店企业十佳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五)共建共享,推动住宿业进一步融合发展

强化主客共享理念,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改造饭店闲置场地,开发集健身、健康、休闲及深度人文“度假概念”的住宿服务,推进体育经济、娱乐经济与饭店经济共同发展。鼓励饭店推出分时度假、工作午休、家庭接待等新产品。利用世界VR产业大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航空产业大会暨南昌飞行大会等知名会展、中国·南昌八大山人艺术节、中国米粉节等节庆活动,建设打造一批集会议会展、商务、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国际化会议(展)饭店,延长消费链,以会展、节庆活动促进住宿业发展。加强酒店文化建设,创设酒店文化客厅,发挥酒店文化展示、商品贸易、市民休闲、景区服务等功能,创造住宿业新价值。大力发展“旅游+住宿+商业”模式,推动文旅商平台建设,支持共享住宿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六)绿色发展,提升住宿业环保节能水平

坚持环保优先理念,推广《绿色旅游饭店》标准,鼓励支持绿色旅游饭店创建,严格落实绿色旅游饭店评价和监督体系。坚持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引导饭店广泛运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推动住宿业绿色低碳发展,实现酒店在节能降耗、运营管理、营销收益管理等方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推广“绿色旅游饭店生态客房”标准实施,从空气、水、睡眠、低碳、体验五个方面打造绿色健康生态客房。倡导酒店在经营活动中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七)人才建设,奠定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抓好“人才新政22条”、新“人才10条”政策落地,将住宿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地方重点人才支持计划。支持职业院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与企业、行业组织合作,强化本地区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全面促进住宿业人才国际化、专业化、职业化、特色化发展,打造一支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住宿业人才队伍。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四、扶持奖励政策

(一)扶持奖励对象

本实施意见中的高端住宿业对象特指在南昌市辖区内投资新建、改扩建,且经营1年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我国饭店星级评定制度评定的四星级及以上饭店,获评金树叶级及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获评金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获评国家甲、乙等级旅游民宿。

本实施意见中的中端住宿业对象特指在南昌市辖区内投资新建、改扩建,且经营1年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符合我国饭店星级评定制度新评定的三星级饭店,获评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获评国家丙等级旅游民宿,获评省级五星级、四星级休闲乡宿。

(二)土地支持政策

1.符合招商引资条件,投资额在4亿元以上的中高端住宿业,开辟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支持按条件申报省、市级重大项目。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前提下,增强我市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在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中高端住宿业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更大支持力度。

2.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适合成片开发建设的区域,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适合点状布局的住宿业项目,探索“点状供地”政策。

3.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政策发展中高端住宿业,合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耕地、林地、绿地除外)建设租赁住房用于发展中高端住宿业。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金融支持政策

1.新建的中高端住宿业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地,酒店项目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

2.积极引导驻昌金融机构为我市住宿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我市住宿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引入金融活水。

3.中高端住宿行业中符合小微企业要求的,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小微住宿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四)品牌扶持政策

1.对引进国际国内品牌饭店,以及本土知名饭店集团品牌,建成并正式运营1年以上并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市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首次评定为金树叶、银树叶的绿色饭店,市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奖励。

2.首次参与评定的金鼎级、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项目业主奖励20万元、15万元。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五)人才培养政策

1.对在全国、全省酒店及民宿行业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2.建立市、县<区>、企业三级服务培训体系,分类分级提升饭店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在中高端住宿业中推行旅游企业“首席质量官”“标杆服务员”制度,举办旅游住宿业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开展服务知识、外语能力和服务礼仪等技能竞赛。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五、工作保障

(一)完善统筹考核

建立市县两级住宿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将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研究解决住宿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制定促进住宿业规范发展的具体措施,合力推进住宿业发展。将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住宿业发展纳入全市旅游业、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测评考核内容,相关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二)加强行业指导

组建全市住宿业行业协会各业态及功能联盟,充分发挥联盟在星级(绿色)旅游饭店、旅游民宿多业态发展、行业自律管理、宣传营销、技能培训、客源引导、工程技术、设备维护等方面的作用。以行业协会为纽带,加大对限上中高端住宿业单位的培育,扩大限上中高端住宿业单位规模和住宿经济总量。利用大数据手段,跟踪分析住宿业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发布住宿业市场信息和行业发展报告,为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三)加大客源引流

开展住宿业客源市场分析研究,精准推进客源引流。实施“走出去”策略引客入昌,推动住宿业主体深度参与旅游推介及商务活动。结合国内旅游重点市场和重点拓展市场,强化客源导入、留客游昌。积极推进住宿业与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举办全国以及国际性住宿业会展活动。努力推动五星级酒店及国际知名品牌酒店与我市中大型会展活动相衔接。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四)强化市场整治

引导鼓励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饭店业标准化体系,规范中高端住宿业发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卫生安全标准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从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洪府办发〔202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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