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前 言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江西省委《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文件指示,按照《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3〕1号)文件要求,我社组织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结合我社部门履职目标任务,采用财务核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开展本次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市政府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我社为正县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为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提供指导、扶持和服务。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社员素质,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四)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五)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履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经营业态,为成员社和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七)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组织架构
根据《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我社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经济发展科、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金融服务科、监事会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8个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能要求,组织开展部门年度各项工作。各职能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表1 部门工作职责情况表
序号 |
部门 |
工作内容 |
1 |
办公室 |
1.协助市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安排领导活动; 2.负责安排市社党组中心学习; 3.负责公文管理及文印、秘书、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和接待工作; 4.组织负责机关重要会议安排、组织、协调等重要会议接待工作,协调市社重要调研活动; 5.机关后勤工作等。 |
2 |
人事科 |
1.市社机关及直属企业单位的干部考察、办理干部职务任免事项; 2.人事、机构编制及政策性安置等工作; 3.组织指导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工、青、妇等工作; 4.市社机关老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市直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等。 |
3 |
经济发展科 |
1.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协调系统重大科技开发、技术引进、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工作; 3.编制本系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全系统经济综合统计和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工作; 4.指导县、区供销社理顺基层供销社的组织体制,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 5.指导协调全系统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商业、农村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等。 |
4 |
财务会计科 |
1.遵守实施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税务、信贷的政策、法规、制度及供销合作社发展和管理要求的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抓好扭亏增盈、优化财务结构工作; 3.审核、汇总、下级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的会计报表,向社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财会及企业经营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4.市社机关经费管理,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的财务监察工作,制定、下达市社直属企业的有关财务指标,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工作。 |
5 |
合作指导科 |
1.指导全市供销系统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2.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指导基层社的组织建设和改革发展,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合作制原则,把全市基层社改革发展进一步推向深入; 4.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新网工作)建设,构建我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等。 |
6 |
金融服务科 |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农村金融政策,拟定系统合作发展规划; 2.贯彻落实上级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金融有关制度,推动农村资金互助合作; 3.指导系统金融组织建设,强化系统合作金融行业自律,开展金融业务培训;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系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 |
7 |
监事会办公室 |
1.负责承办监事会日常工作,指导系统各级监事会组织建设; 2.负责监事会督查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3.会同市社有关处室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 4.负责市社机关、社有企业、主管社团内部审计工作,督办审计结果的落实; 5.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度,制定适应市供销社发展和管理要求的审计等方面规章制度等。 |
8 |
直属机关党委 |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的指示精神; 2.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 3.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积极培养建党对象,做好发展党员、搞好党建工作; 5.做好争先创优工作等。 |
3.部门人员
我社本级核定编制共3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36人,截至2022年末实有人员31人。
4.部门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社资产总额94.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1万元,占比26.65%;非流动资产66.98万元,占比71.08%;受托代理资产2.14万元,占比2.27%。
表2 部门资产一览表
序号 |
资产类型 |
金额(万元) |
1 |
流动资产 |
25.11 |
其中:货币资金 |
0.01 |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25.10 |
|
2 |
非流动资产 |
66.98 |
其中:固定资产 |
66.98 |
|
3 |
受托代理资产 |
2.14 |
合计 |
94.23 |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
2022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对标打造“一枢纽四中心”以及“两个大幅提升”工作目标,奋力打造全省供销综合改革示范样板;以“打头阵、当先锋、作表率”的雄心壮志,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改革、拓展供销发展方向、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2.当年部门工作任务
2022年,我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建南昌供销集团,聚焦主营业务,打通产销渠道,促使专业合作社与商超企业对接合作;推进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搭建“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平台,参与城乡高效配送,联通流通环节;进一步发挥好社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全面提升资产出租率、租金收缴率、投资收益率。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对标打造“一枢纽四中心”以及“两个大幅提升”工作目标,“六个尽显”具体要求,奋力打造全省供销综合改革示范样板,强化供销基层组织建设,畅通农产品产销供应链,打通产销渠道,促使专业合作社与商超企业对接合作,有效解决农民“卖难”、市民“买难”的问题;搭建“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平台,加大与交通、邮政等部门合作力度,参与城乡高效配送,联通流通环节;加快冷链物流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实现冷链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社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我社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财政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在时间节点内完成上年度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总结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当年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下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等工作,汇总分析部门主要工作实施开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进行改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我社年初收入预算总额为76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3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00%。
2022年我社支出预算总额为766.35万元。其中:
①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766.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
②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58.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96%;住房保障支出62.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1%。
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78.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0%;商品和服务支出77.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16%。
表3 2022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表
资金情况类别 |
金额 (万元) |
|||
预算收入 |
/ |
本年收入 |
财政拨款收入 |
766.35 |
小计 |
766.35 |
|||
上年结转(结余)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0.00 |
||
小计 |
0.00 |
|||
总计 |
766.35 |
|||
预算支出 |
按支出性质划分 |
基本支出 |
人员经费 |
688.52 |
公用经费 |
77.83 |
|||
小计 |
766.35 |
|||
项目支出 |
0.00 |
|||
总计 |
766.35 |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5.45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658.75 |
|||
住房保障支出 |
62.15 |
|||
总计 |
766.35 |
|||
按支出经济分类 |
工资福利支出 |
678.56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9.96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77.83 |
|||
总计 |
766.35 |
2.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22年我社收入决算总计1742.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95.2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7.30%;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70%。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6.11万元,占99.46%;其他收入9.13万元,占0.54%。
2022年我社支出决算总额为1742.34万元。其中:
①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1112.34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63.84%,包括人员经费978.28万元、公用经费134.06万元;项目支出630.00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36.16%。
②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2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3.6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61.04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89.59%;住房保障支出62.15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3.57%;其他支出56.23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3.23%。
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63.32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55.29%;商品和服务支出152.06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8.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6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0.86%;对企业补助612.00万元,占支出决算总额的35.12%。
表4 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表
资金情况类别 |
金额 (万元) |
|||
决算收入 |
/ |
本年收入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686.11 |
其他收入 |
9.13 |
|||
小计 |
1695.24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0.00 |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47.10 |
|||
小计 |
47.10 |
|||
总计 |
1742.34 |
|||
决算支出 |
按支出性质划分 |
基本支出 |
人员经费 |
978.28 |
公用经费 |
134.06 |
|||
小计 |
1112.34 |
|||
项目支出 |
630.00 |
|||
本年支出合计 |
1742.34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0.00 |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0.00 |
|||
总计 |
1742.34 |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2.92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561.04 |
|||
住房保障支出 |
62.15 |
|||
其他支出 |
56.23 |
|||
本年支出合计 |
1742.34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0.00 |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0.00 |
|||
总计 |
1742.34 |
|||
按支出经济分类 |
工资福利支出 |
963.3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2.06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96 |
|||
对企业补助 |
612.00 |
|||
本年支出合计 |
1742.34 |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0.00 |
||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
0.00 |
|||
总计 |
1742.34 |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末结转结余共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0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方面
①业务培训计划完成2期。依据《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表》以及我社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完成2期业务培训,实际2022年完成1期业务培训,目标任务完成率50.00%;受疫情影响,培训活动只开展1期。
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4个。依据《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表》以及我社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完成4个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实际2022年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0.00%;主要因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2022年工作任务无该内容,故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
③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新建6个。依据《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表》以及我社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新建6个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实际2022年新建2个“互联网+四方物流”工程、2个冷链物流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66.67%;主要因绩效目标设定过高,后期未及时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修改项目绩效目标,导致工作未100%完成。
④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奖励15个。依据《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表》以及我社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奖励15个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实际2022年完成2个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13.33%;主要因绩效目标设定过高,后期未及时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修改项目绩效目标,导致工作未100%完成。
2.质量方面
①培训人员到位率100%。为进一步提高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整体发展质量和水平,广泛吸纳各类农民合作社加入农合联,培育一批实力强、有活力、能创新、带动好的示范社,根据《关于举办全市供销联社系统农民合作社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文件,市供销联社拟举办全市供销联社系统农民合作社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计划培训50人,实际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供销联社分管业务领导及业务骨干、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合联)负责人共计50人参与培训,培训人员到位率100.00%。
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通过率100%。为持续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建立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计划完成4个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工作,实际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故未进行验收,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通过率0.00%。
③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为实现冷链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新建4个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各项工程均通过验收,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00%。
④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我社为了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流通产业,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便民惠农,拉动农村消费,奖励2个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各项工程均通过验收,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00%。
3.时效方面
①业务培训完成及时性。我社计划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业务培训,根据《关于举办全市供销联社系统农民合作社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文件,计划2022年10月30日至2022年11月3日开展培训,实际于2022年11月4日完成业务培训工作,晚于计划完成时间。
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及时性。我社计划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工作,实际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工作;主要因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2022年工作任务无该内容,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工作。
③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验收及时性。我社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验收工作,均于2022年11月30日前验收。
④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验收及时性。我社计划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验收工作,实际于2022年3月18日完成南昌供恒农业开发公司项目验收,于2022年11月2日完成松湖福华米业项目验收工作,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验收及时。
①项目成本控制率。我社2022年仅有南昌市供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预算资金共计600.00万元,实际成本600.00万元,未超出项目成本,项目成本控制率100.00%。
(三)履职效果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
①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较上年增长≥20%。农产品网络零售商增加,交易种类日益丰富,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及民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模式涌现,2022年我社累计建设“四位一体”运作基层社23个、“3+2+N”综合服务社245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63个、惠农服务中心55个、流转土地56万亩;同时支持开展25个冷链物流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仓储设施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改造等项目,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达到了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长率≥20%的任务目标。
②第四方物流集配企业年利润≥12万元。为加大与交通、邮政等部门合作力度,参与城乡高效配送,联通流通环节,我社积极推进“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平台搭建,做到信息共享、抱团运作、降低成本的共赢局面,实现技术统一与数据资源共享;优化快递物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便利群众生活,带动当地农产品销售,达到了第四方物流集配企业年利润≥12万元的任务目标。
2.社会效益方面
①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点乡镇覆盖率≥75%。依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表》,各第四方物流集配项目建成后,有效整合社会各种资源,科学构建服务“三农”“三生”平台,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打通了物流配送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破解了物流难进村的难题,为区域内农民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方位服务,2022年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点乡镇覆盖率达80%。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
1.可持续影响方面
①“三农”服务平台正常运行率100%。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综合改革为动力,努力推进新型助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融入乡村振兴,不断增强“为农服务,助农增收”职能,搭建“三农”服务平台,我社组织专业人员对“三农”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定期对平台进行维护,有效保障“三农”服务平台正常运行。
2.满意度方面
①县区供销社相关人员满意度。我社通过对县区供销社相关人员随机调查访问,征询其对2022年供销社行政服务的满意度,县区供销社相关人员满意度达到96%,县区供销社相关人员满意度达到目标任务95%的要求。
②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我社通过对机关工作人员随机调查访问,征询其对2022年供销社行政服务的满意度,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97%,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目标任务95%的要求。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编制能力待提升
我社根据以前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当年绩效目标,但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够精准,未及时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修改项目绩效目标,如:计划完成4个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实际2022年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工作;计划新建6个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实际2022年新建2个“互联网+四方物流”工程、2个冷链物流工程;计划奖励15个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实际2022年完成2个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2.部分工作成效体现略有不足
2022年我社存在部分工作成效未充分体现的情况,如:受南昌疫情影响,原定开展2期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仅开展1期,影响项目整体建设以及项目成效的发挥。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加强部门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管理能力
项目目标是项目整体执行的标准值,标准值的明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项目整体实施成效的体现程度与目标的实现情况;我社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目标的制定,根据每年预计工作任务情况,分解项目当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与效益效果,若当年工作任务变化,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绩效目标,以保障部门产出与效益的高效达成。
2.加强部门工作管理,充分体现预期效益
部门工作实施成效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部门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社应根据各项工作计划及时开展,跟进各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对比各项工作要求,分析目前进度滞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亦达到工作任务的相关要求,提高整体工作质量。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此次绩效自评,我社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定指标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87.00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呈送至南昌市财政局,我社将针对绩效报告中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同时按要求对报告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评价部门名称 |
南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下属单位个数 |
0 |
||||
整体支出规模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合计 |
1742.34 |
1742.34 |
10 |
100.00% |
10 |
||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1695.24 |
1695.24 |
- |
100.00% |
- |
||
(2)其他资金 |
47.10 |
47.10 |
- |
100.00% |
- |
||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112.34 |
1112.34 |
- |
100.00% |
- |
||
(2)项目支出 |
630.00 |
630.00 |
- |
100.00% |
- |
||
预算执行率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
无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2022年,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对标打造“一枢纽四中心”以及“两个大幅提升”工作目标,“六个尽显”具体要求,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拓展供销发展方向、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组建南昌供销集团,聚焦主营业务;推进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实现冷链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社通过全面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模式,整合网点资源、加强与快递物流企业联系,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点实际覆盖24个乡镇,搭建“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网点近1000个,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80%,有效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增长;为进一步推动南昌市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多次派人前往南昌县广福镇、南昌县莲塘镇、进贤县、新建区艾坊村等地调研,在新建区昌邑乡、恒湖总场新建冷链产地仓、冷冻和常温调节库及冷链物流辅助设施,为农产品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高效率的冷链服务,为当地农户解决农产品生鲜存储问题;“三农”服务平台正常运行,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助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全面小康建设。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及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40分) |
数量指标(10分) |
业务培训计划完成数(期) |
2期 |
1期 |
2.00 |
0.00 |
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完成2期业务培训,实际2022年完成1期业务培训,目标任务完成率50.00%;受疫情影响,培训活动只开展1期。 |
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计划完成数(个) |
4个 |
0个 |
2.00 |
0.00 |
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完成4个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实际2022年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0.00%;主要因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2022年工作任务无该内容,故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 |
||
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新建计划完成数(个) |
6个 |
2个 |
3.00 |
0.00 |
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新建6个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实际2022年新建2个“互联网+四方物流”工程、2个冷链物流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66.67%;主要因绩效目标设定过高,后期未及时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修改项目绩效目标,导致工作未100%完成。 |
||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奖励计划完成数(个) |
15个 |
2个 |
3.00 |
0.00 |
以2022年工作任务为导向,我社计划奖励15个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实际2022年完成2个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率13.33%;主要因绩效目标设定过高,后期未及时根据部门工作实际情况修改项目绩效目标,导致工作未100%完成。 |
||
质量指标(10分) |
培训人员到位率 |
100% |
100% |
2.00 |
2.00 |
|
|
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通过率 |
100% |
0 |
1.00 |
0.00 |
为持续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建立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计划完成4个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工作,实际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故未进行验收,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通过率0.00%。 |
||
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4.00 |
4.00 |
|
||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3.00 |
3.00 |
|
||
时效指标(10分) |
业务培训完成及时性 |
2022年10月30日前 |
2022年11月4日 |
1.00 |
0.00 |
我社计划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业务培训,根据《关于举办全市供销联社系统农民合作社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文件,计划2022年10月30日至2022年11月3日开展培训,实际于2022年11月4日完成业务培训工作,晚于计划完成时间。 |
|
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及时性 |
2022年11月15日前 |
未开展验收 |
1.00 |
0.00 |
我社计划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工作,实际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验收工作;主要因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准,2022年工作任务无该内容,未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改造工作。 |
||
冷链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工程验收及时性 |
2022年11月30日前 |
2022年11月30日前 |
4.00 |
4.00 |
|
||
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验收及时性 |
2022年11月15日前 |
2022年11月15日前 |
4.00 |
4.00 |
|
||
成本指标(10分) |
项目成本控制率 |
100% |
100% |
10.00 |
10.00 |
|
|
效果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5分) |
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较上年增长 |
≥20% |
20% |
3.00 |
3.00 |
|
第四方物流集配企业年利润(万元) |
≥12万元 |
12万元 |
2.00 |
2.00 |
|
||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
第四方物流集配网点乡镇覆盖率 |
≥75% |
80% |
15.00 |
15.0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20分) |
“三农”服务平台正常运行率 |
100% |
100% |
20.00 |
20.00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10分) |
县区供销社相关人员满意度 |
≥95% |
96% |
5.00 |
5.00 |
|
机关工作人员满意度 |
≥95% |
97% |
5.00 |
5.00 |
|
||
总分 |
100.00 |
8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