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办理对象
满足条件的企业
三、设立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291号)
四、政策内容
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
五、申报材料(根据实际需要将申报材料填入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原件份数 |
复印件份数 |
电子文档份 数 |
形式标准要求 |
1 |
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
人社部门核发 |
1 |
0 |
0 |
可在人社局官网下载,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
六、办理(流程)方式
1.目前南昌市人社局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办理。
2.企业可通过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七、政策有效期
即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
八、承办单位
市就创中心失业保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