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日前,我市正式印发《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奖励条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对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
《实施细则》还提到,对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获评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获评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获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万元奖励;对获评南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万元奖励。同时,对获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获评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获评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据悉,在政策有效期内,根据“就高不重复,晋级差额补足”原则,对上一年度认定且未享受过有关奖励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企业进行奖励。
近年来,我市聚焦梯次化培育,锚定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赛道。推动升规入统,去年优选568家潜力企业进入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聚焦梯度培育,去年共有近1400家企业进入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库,200多家企业进入省级专业化“小巨人”培育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