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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秋季开学收费标准出炉

来源:南昌日报社 发布日期:2024-08-30 08:57:27 浏览量: 字体

8月29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其中城区公办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一、二年级学费为600元每学期每人,高三年级为270元每学期每人。重点高中一、二年级为600元每学期每人,高三年级为400元每学期每人。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方面,学校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学校食堂要建立伙食台账,分月定期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自带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的,每学期可向学生一次性收取不超过6元饭菜加热及大米加工服务费,主要用于水电费、燃料费的支出。学校采用配餐或托餐方式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餐费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并按照代收费管理。学校为学生提供校外配餐的,除伙食费外不得另加收服务费。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仅限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不得以课后服务的名义在双休日和节假日违规补课和收取费用。

社会实践费方面,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据实收取,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两免一补”政策,免费向学生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高中阶段教科书费含与教科书配套数字音像材料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学生体检费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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