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降价惠民,通过发放托育服务券、启动“托育服务公益行”活动等,有效减轻0—3岁婴幼儿入托负担。
据了解,政策实施前,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不含餐费,下同)为1932元/月;托小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为2266元/月;乳儿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为2820元/月;混龄班(全日托,下同)平均收费标准为1948元/月。
政策实施后,各机构平均降价幅度近20%,且须维持不少于24个月。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551元/月,托小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833元/月,乳儿班平均收费标准为2278元/月,混龄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564元/月。
为进一步扩大托育服务普惠面,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9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托育服务券(含托育服务体验券和托育服务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可凭领取到的托育服务券到指定托育服务机构入托,并减免相应费用。
其中,凭托育服务体验券可连续免费全日托5天(无需缴纳餐费);凭托育服务消费券可对应减免1000元(乳儿班)、800元(托小班)、500元(托大班)。核销托育服务消费券后,较政策实施前,托大班费用平均降低45.6%,托小班平均降低54.41%,乳儿班平均降低54.68%。托育服务机构托大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051元/月,托小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033元/月,乳儿班平均收费标准为1278元/月。
值得注意的是,“托育服务公益行”活动不与托育服务券同享。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国家级荣誉获得者所生0—3岁婴幼儿可到指定托育服务机构免费入托(不含餐费)。残疾(因公,下同)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消防官兵参照享受)、荣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表彰的人员、D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所生婴幼儿以及一对夫妻合法生育的第三个孩子可半价入托(不含餐费),在政策实施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费用再减半。
通过一揽子政策实施,南昌市0—3岁婴幼儿入托费用大幅降低,群众入托意愿明显提升。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持续加大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力度,切实让群众“托得到、托得起、托得好”。